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吴维 通讯员 慧途

近日,光明区检察院召开《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文件会签仪式暨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学术研讨会活动。本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法治前海研究基地)、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深圳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光明区检察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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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仪式由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汉俊主持。在现场嘉宾的见证下,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光明公安分局、区群团工作部、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六个街道办的领导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标准及干预模式、转介机制等内容。

会签仪式后,召开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光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艳妮主持。研讨会首先由光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梁雁秋汇报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进行了深入的学术研讨与交流。

研讨会上,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张鸿巍教授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其深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机制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阐释,并强调该项工作的专业性与协同性。张教授指出,光明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与治理领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性,依法履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光明未来贡献了检察力量。

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代表、深圳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代表和受邀参加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的具体措施、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思路。

刘汉俊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协作。他指出,此次会签仪式和研讨会的开展,将进一步提升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谋篇布局,在推动未检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携手相关部门及相关组织加强实践探索,切实把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