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动车案件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类违法犯罪,影响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近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功破获规模较大的系列盗窃电动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追缴电动车30余辆。目前,此盗窃案已取得阶段性胜利,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电动车认领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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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期间,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接到多起电动车被盗警情。该所迅速行动,通过走访摸排、分析研判等措施,发现多起盗窃案件系同一人所为。2024年9月14日,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循线追踪,与巡警等警种协同作战,在废弃厂将盗窃电动车嫌疑人陈某某与收赃人郭某某当场抓获,并在郭某某居住现场发现来路不明的电动车30余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郭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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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车主要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停放车辆时不要怕麻烦,一定要上锁,并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或有人值守的地方。收旧行业、电动车维修行业人员,请不要回收来路不明的“黑电车”,对回收“黑电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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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临汾直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