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位于四川省岷江中上游川西平原西部,兼有山地、丘陵、平原地貌特征,复杂多样的地理环境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市内已记录植物1526多种,其中野生植物834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植物3种和二级保护植物12种;记录动物品种322种,其中被列为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达41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8种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3种。
近年来,崇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契机,积极探索以林长制改革为牵引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机制创新,构建了多部门协同、多主体共治、全流程覆盖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系统,取得了野生动植物生态资源保护的显著成效,为长江上游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一、以林长制为牵引实现工作联动,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组织体系
崇州市积极响应林业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立足全市林业发展与生态资源保护的迫切需求,持续深化林长制工作的创新实践。通过精心构建“市、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崇州市不仅明确了各级林长在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中的具体职责,还确保了保护工作的层层落实与无缝衔接。在不断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的同时,崇州市以林长组织、制度保障、政策支撑、目标责任、工作推进“五大”体系为坚实基石,构建了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机制,这一机制涵盖了林长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以及各街道、各动植物保护站等多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力量整合,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为提高部门协作效率,崇州市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研究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工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同时,建立了“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实现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放归、联合宣传,近年来共开展宣传保护活动100余次,开展野生动植物救助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效率和保护效果。
二、以林长制为依托强化社会参与,形成多主体共治的保护机制
为引导社会各界增强保护意识、主动参与保护工作,崇州市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了以林长制为依托的政府、社会组织、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为了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识与参与度,崇州市以林长办为引领,精心策划并实施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崇州市向公众广泛普及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有效提升了全民的保护意识,并设立举报渠道、奖励机制引导公众积极举报非法捕猎、交易等违法行为。为激发村集体和农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崇州市探索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参与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在加强监管方面,崇州市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实施了严格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崇州市确保了相关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经营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此外,崇州市还积极探索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新路径。通过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参与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崇州市不仅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更加安全、适宜的生存环境,还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这一创新实践不仅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生态资源富集型乡村的振兴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以林长制为联结整合工作环节,构建全流程覆盖的工作系统
为确保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崇州市在完善林长制工作的同时,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救助、利用的全流程覆盖工作系统,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在保护方面,崇州市针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崇州片区和国有林场管护区等关键区域,设立了跨区域的重点生态区林长,并通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了与司法部门的协同合作,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同时在保护区开展常态化巡护和专项巡护,每年巡护200次以上,里程达800多公里,并在春秋两季开展固定样线监测项目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每年在片区内开展红外相机监测项目。在监管方面,崇州市建立健全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体系,通过智能化监控、联合执法等手段,实现了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全方位保护。开展多批次“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宠物店、花鸟市场、餐馆饭店作为执法监管重点,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救助方面,在文井江镇等重点区域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配备了专业的救助人员和手术器械、药品等设备,为受伤、受困的野生动植物提供及时救助,并进行科学救治,提高野生动物的存活率。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对救助流程、动物管理、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2022年至2023年,救助站总计救助野生动物62只,放归大自然的动物共26只,救助医治无效死亡的动物共24只。在利用方面,崇州市积极探索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发展生态旅游、特色养殖等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的监管,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
(文/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