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生态杀手”红耳彩龟入境,

未向海关申报,

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

19日,珠海公开宣判一起

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

人民日报、新华社纷纷报道。

9月19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易某非法引进红耳彩龟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这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

在本案中,2022年10月21日,被告人易某驾车经口岸进境。海关关员从该车天窗与遮阳板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内查获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一批,易某此前并未向海关申报,也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鉴定,上述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彩龟是世界公认的“生态杀手”,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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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图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易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易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的判决。开庭宣判当天,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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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员查获的红耳彩龟

据悉,此案的红耳彩龟,食性杂、繁殖力强,其不仅携带和传播沙门氏杆菌,还会对我国本土淡水龟造成基因污染,破坏本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这一全国首例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警示意义和威慑作用,引得人民日报、新华社纷纷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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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表示:这起案件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也提升大家的识别能力和防控意识,让更多的人真正意识到防控外来入侵物种,你我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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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

保护生态环境,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来源:观海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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