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公告
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麦积法院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决定公布第六批司法拘留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被拘留人:李某刚
身份证号:620503********5719
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执行依据:(2022)甘0503民初346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495680.21元
被拘留人:王某强
身份证号:620503********7712
住址:天水市麦积区新阳镇
执行依据:(2024)甘0503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21714元
被执行人:樊某祺
身份证号:620503********0013
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执行依据:(2024)甘0503执146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5054.87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来源:麦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