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公告

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麦积法院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决定公布第六批司法拘留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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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人:李某刚

身份证号:620503********5719

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执行依据:(2022)甘0503民初346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495680.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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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人:王某强

身份证号:620503********7712

住址:天水市麦积区新阳镇

执行依据:(2024)甘0503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21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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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樊某祺

身份证号:620503********0013

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执行依据:(2024)甘0503执146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5054.87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来源:麦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