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刊文报道
●将25个农村派出所划分为9个中心所、10个基础所和6个边界所
●由1个中心所统筹邻近1至2个基础所,在6个跨省市域或县域边界乡镇设边界所,形成相互支撑、职能清晰的“主防”格局
去年以来,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探索推进农村“中心派出所”改革,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运行模式、管理机制等,进一步提升农村派出所工作质效。
黔江区公安局综合分析近3年各农村派出所辖区常住人口、警情、案事件等29项业务数据,将25个农村派出所划分为9个中心所、10个基础所和6个边界所(毗邻其他区县的乡镇派出所),中心所设在人口、案件、矛盾集中的乡镇,按照地域相邻、合理搭配、便于协同原则,由1个中心所统筹邻近1至2个基础所,在6个跨省市域或县域边界乡镇设边界所,形成相互支撑、职能清晰的“主防”新格局。同时,推动63名机关警力下沉,破解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
改革推进后,黔江区公安局制定农村派出所34项共性任务清单、3类派出所特色职能清单,明确中心所、基础所职责任务。“将相邻的2至3个派出所通过扁平化管理,解放警力,同时推动各项警务得到更加充分有效地落实。”黔江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改革中,除了“中心所+基础所”联动,黔江区公安局还通过“边界所+外地所”协作,建立跨省市域或县域边界派出所六联协作机制,签订平安边界联防协议,共同研判平安稳定形势、打击跨界犯罪,有效预防、控制边界地区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同时,通过“警务+治理”融合,推进中心所综合指挥室试点入驻所在乡镇基层治理中心,99名社区民警进入村(社区)班子,220个警格建在1291个村社网格上,每个警格成立由民警、村社干部、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最小应急处置单元,常态化开展治安巡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改革后,黔江区农村派出所警力占比明显提升,民警与村社干部、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联动协作,各项工作齐抓共管。截至目前,“一标三实”准确率、矛盾纠纷化解率均大幅提升,实现18类业务“一证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