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曝光丨您的爱车“出镜”了吗?

违停没有借口

也不接受借口

不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不按导向箭头停放

一车占两位

车辆乱停乱放

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还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平远公安交警 现对部分

违停车辆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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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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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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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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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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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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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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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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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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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地点:平城中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曝光不是目的

是让大家增强“规范停车”的意识

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引以为戒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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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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