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河南叶县副县长带队强拆大学生果园,居然理不直气也壮
文/姜诗华
怪事年年有,今年有点多。今年4月2日愚人节刚过,河南叶县就发生了一件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赔偿没有谈妥的情况下,叶县常务副县长带队强拆了大学生贾柯的创业果园,整个过程中务副县长胡玮哲亲自带队,封锁道路、切断电源,甚至还没收了现场人员的手机。这种场面其实就是暴力拆迁,但奇怪的是,面对公众质疑,胡县长居然显得理不直气也壮,真是岂有此理。
几年前,贾柯大学毕业后,为响应国家的乡村振兴号召,他回到老家叶县任店镇承包了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并成立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成为了当地著名的果园带动就业的典型,但意想不到的是,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第二批切块的重要项目,该项目需要占用贾柯大约7亩果园,因为在赔偿标准上与叶县政府存在分歧,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双方的主要分歧点在于:叶县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大约18万多。但是贾柯对此并不认可,对此他咨询了河南相关机构。‘
对此,河南司法厅如此回复:河南省林业局于2020年11月9日出台《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其中明确规定“四、原《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同时废止”,也就是说,河南司法厅认为,平顶山2017年的33号文已经失效。
但是,河南司法厅的解释文书在叶县的管理者看来就是废纸一张,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回应称,“赔偿只能依据平顶山市33号文来进行。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双方就此僵持不下。在没有一个明确说法的情况下,出现了本文开始描述的一幕:2024年4月2日,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领公安、交通执法、城管执法、任店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梨园进行了强拆。在整个过程中,根据贾柯的描述:胡副县长带队到梨园里面,先把电路给切断了,然后封锁周边道路。然后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
事件曝光之后,引发了强烈的舆论聚焦,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胡副县长在事件中的态度。面对贾柯的质疑,他不仅没有道歉,反而说这是为了重点项目落地,他表示“我愿意承担责任,你要是想告我,你就告去吧!”真是理不直、气也壮。但问题是,重点项目是为了发展,发展不应该是为了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吗?在双方就赔偿尚有异议的情况下,光天化日实施强拆还是振振有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