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正和岛”,原国家房改课题组长、中房集团原董事长孟晓苏近日表示,征房地产税是针对房屋,不是针对人头,所有的城镇房屋都应该交税,比如你一个小区有2000套房,就是2000个税源,这个税好收,人不在都没有关系,给你贴条,你说你到国外去了,不回来了,那连续贴几年条,就可以依法把它拍卖了,拍卖完以后留下税款,剩下的你等他来取,他就会出现了。

孟晓苏的这个观点很激进,很有作用力,也很伤人,很不接地气。简单概括一下,就是一手抢钱、一手除恶。如果做好了,会给各级政府带来一笔很可观的收入,也会让躲在暗处的腐败分子恨得咬牙切齿,却又不敢吱声。而最大的问题,就是在抢钱,会引发众怒。特别是还有房贷的居民,也会对这样的政策恨得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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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对普通劳动者来说,倾尽所有,再背上一屁股的债,好不容易买了一套房,结果,还要缴纳房产税,如何能够接受。对这些居民,哪怕收一分钱的税,都应当有一种“负罪感”。孟晓苏作为深耕房地产市场的专家,而且是房改课题组的组长,如果对广大居民的购房情况进行过调查,就不该提出让所有人都缴纳房产税的建议,而应当有所区别。譬如家庭只有一套房的,免收房产税,有两套房的,象征性地征收一点,有两套以上的,再逐步增加税收、提高税率,如此,就能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否则,就是找骂,且不是广大居民不理解而骂,而是建议太无情、太不合理、太不符合国情而骂。自然,会被广大居民认为这种建议是在抢钱,抢原本就已经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居民的钱。

当然,孟晓苏的“见房收税”,也有可取之处,那就是他说的对所有房子贴缴税条子。这个方法确实非常好,笔者也曾就此提过建议。因为,只要一套房几年内没人住、也没人认,就可以认为是无主房,收归政府所有。而孟晓苏用征税来解决这个问题,无疑也是一种方式。因为,税条贴上去后,几年不缴纳房产税,就意味着是无主房产,政府当然可以收回。至于几年时间,这个可以商讨,三年、四年、五年都行,实在不行,还可以放在两年。一套房产,税收贴在门上两年都无人问津,当然是无主房产了。不然,为什么不来按章纳税呢?如此一来,贪官们就会十分紧张,自己名下或家人名下或委托于他人名下的房产,要么暴露,要么不要,无疑是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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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专家提建议是好事,但一定要实事求是,要客观理性,不能“一刀切”。对孟晓苏这样的有钱人来说,缴点税,九牛一毛,无所谓,对普通居民、尤其是有房贷的居民来说,就是负担。不能因为要解决贪官等的腐败房产,就将普通居民的房产一起加税,一起挨罚,这是不对的。否则,政策的作用力就会大大降低,阻力则会大大增加。

征收房产税的政策,一定要让大多数居民得益,才能得到多数人的支持。房产税的根本性作用,应当放在“劫富济贫”上,而不是“劫富杀贫”,不是让所有普通居民也成为政策的“牺牲品”。如此,政策一定会胎死腹中,或倒在半路。当然,“见房收税”政策的杀伤力太大,尤其是贪官,他们会竭尽全力阻止。否则,他们的“财富”会被收走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