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黄江镇大冚股份经济联合社因非法占地,被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黄江分局没收非法占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罚款47304.2元。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黄江镇大冚股份经济联合社存在未经依法批准,于2018年擅自在黄江镇大冚村西龙路、金俊路建设道路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黄江分局对东莞市黄江镇大冚股份经济联合社作出处罚。1.没收非法占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1537.09平方米农用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对非法占用1537.09平方米一般农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人民币30741.8元;对非法占用1656.24平方米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人民币16562.4元。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473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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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