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党委书记岳秉权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岳秉权任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在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节日礼金共计27万元。岳秉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升山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3月至4月,史升山先后四次利用职务便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公务用车到石家庄、沧州接送孩子,使用该车辆期间的部分费用由借出单位承担。史升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桥东区大仓盖镇定兴堡村借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22年7月,定兴堡村党支部书记谷新旺借外出学习培训之机,擅自改变行程,组织学习人员赴泰山、大明湖旅游,公款报销相关旅游费用2070元。2024年6月,谷新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以上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金,有的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公务用车,有的公款旅游,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触碰红线,必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守牢风纪底线,以坚定决心、坚定立场一以贯之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要坚决扛起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彻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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