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样的节奏,我觉得电动车应该禁了,必须禁止生产或者禁止进楼,要不然太度安全,这是害人啊!

9月13日凌晨2点左右,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火灾原因就是电动自行车在楼下充电过程中着火,信息在半夜三更,火苗引燃了楼体的保温层和一楼二楼阳台窗框,从而导致发生火灾,酿成重大悲剧,4人死亡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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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完全不应该发生的。这电瓶车只要不进居民楼下或者不要停放在居民楼周边充电就可以。

非常简单的事情为什么都做不到呢?问题出在哪里?是业主太大意,还是物业管理不当?

作为物业一定要从根本上去解决,居民楼下不能充电,也不能放飞线充电,在小区内但要远离居民楼栋的位置安装充电桩,让业主电动车可以充电,电动车只要不进居民楼,这个隐患就可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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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不作为有很大的原因,业主的侥幸心理也有很大的原因,只要排除这两个问题就完全可以避免,但为什么都不重视呢?

不重视的原因就是不用负责任,如果一个小区里一旦发生因为电瓶车充电引起的火灾,重罚物业,让物业长记性,查清楚哪辆电瓶车引起的火灾隐患,引起火灾原因的电瓶车业主也要赔偿损失,让业主长记性,或者承担相信的刑事责任,杀鸡给猴看,让其他的业主也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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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次出事以后,大家都是没有责任的,那谁会重视这个事情。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源头,厂家为什么要生产有安全隐患的锂电池呢,为什么不能配套安全的电池,难道利益比老百姓的生命更重要吗?

二轮电动车在充电的时候引发火灾,这种时间不是第一次,已经有无数次,但丝毫没有看到有整改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