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对2024年8月的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近期典型事故案例等进行重点曝光。
突出违法车辆
高风险运输企业
事故多发路段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4年9月8日22时许,周某贵驾驶赣D牌小型汽车行驶至武功山大道路段时被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呼吸声酒精测试仪检测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系统查询,周某贵于2020年5月2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4年2月18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福公安交警处罚过。此次周某贵的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9日、罚款2800元。
案例二
2024年 09 月 08 日 22 时许,周某桂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福县平都镇武功山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周某桂处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 1700 元。
酒后驾驶容易导致驾驶员反应变慢,操作不稳,甚至出现昏睡、幻觉等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人醒不等于“酒醒”,驾驶员朋友们,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安福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监制:赵西平
终审:邹益健
复审:王芹
编辑:王婷
微信公众号: afjj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