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消防安全提示
中秋佳节将至,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火灾风险增大。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社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平安。
一、社会单位放假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对全体员工、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绷紧消防安全弦。节日期间要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宾馆、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按规定安排值班值守,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规范用电、用气管理,定期检查电气设备,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营业结束时应清理余火、关火关电。
三、举办中秋晚会、大型商业促销等群众性活动,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举办单位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制定灭火疏散预案。
四、放假停工企业应关火断电,并安排人员值班、巡查。未放假停工的企业,应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止人员疲劳生产。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场所严禁货物混合堆存、超量堆存、违规堆存、违规住人等行为。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要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应对处置。
五、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等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要及时搬离住宿人员或进行有效的防火隔断。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严禁违规用火用电,香烛、配电箱、电热器具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六、餐饮场所要规范用电、用气管理,要定期检查厨房设备、清洗油烟管道,从业人员要经过消防培训,烹饪过程中需全程看护。燃气使用场所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管道燃气要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私自拆卸燃气阀门等装置。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闭阀门,敞开门窗通风,严禁点火或触碰电气开关。
七、假期出游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自驾游要提前检查车辆电路、油路,检查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禁止携带火源进入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场所,不在野外生火,不燃放孔明灯,防止引发火灾。住宿、消费时要留意观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熟悉掌握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八、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定期检查电气、燃气管线。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严禁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对留守老人、儿童要加强监护关爱,防止引发火灾等意外。
九、养老机构、医院等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保持消防设施完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检查,严禁违规动火动焊。
编辑 | 贾 静
审核 | 陈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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