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力量,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30名,其中驾驶员10名,战斗员20名。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各项灭火应急救援任务。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无纹身、刺青,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4.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的男性公民。驾驶员、厨师年龄放宽至38周岁,驾驶员需持B证以上驾驶证件。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同等学历,具有特殊职业技能人员适当放宽限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招聘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曾因违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0:00至23日18:00,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堤路消防站(范县新区金堤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等(中专学历需带报到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须持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蓝色)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范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政审
报名时领取政审表。个人自行前往村(居)委会、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核。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意见栏内容要详细写明核查每名人员,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要一人一页,加盖派出所公章。
政审表填报补充说明:
1."主要经历栏”,从上小学时填写,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具体填写到专业。
2.家庭成员中除了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填写外,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也要填写。家庭成员已故的也需填写,填写时候需要填写公民身份证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已故,并附户口本注销页(或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
3.除考核意见栏外,其他基本信息由本人自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捺指印。
4.如家庭成员多的情况下,可以在表格中自行添加行。
六、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6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一)体能测试。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主要考核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10米*4折返跑(秒),1500米跑(分、秒),仰卧起坐(次/3分钟),体能测试地点与方法由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
(二)面试。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在范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堤路消防站(范县新区金堤路与文化街交叉口)会议室进行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200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可以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岗前培训,时间2个月。入职培训前缴纳800元被装押金;培训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一次合同期限1年,到期自动终止合同再续签;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本人是退伍军人者优先聘用;退役消防员者优先聘用;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九、其它
本招聘公告由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
金堤路消防站:0393-8799119
15703996119(李队长)
13803939380(徐队长)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2日
来源: 范县通公众号
编辑:吴钰
初审:王晖
终审:郑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