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V记君 来源丨V纪录号(ID:vjiluhao)
河北男孩骑行遭碾压死亡事件,无疑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
在这起事件中,肇事司机作为直接当事人,确实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责任。
当然,男孩父亲在此事件中也难辞其咎。
男孩父亲带着不满12岁的孩子参加骑行活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男孩父亲作为监护人,未能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和安全问题,在骑行过程中也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
在孩子喊“慢点儿”后,父亲并未理会而是继续加速行驶,甚至一度抬起屁股加速行驶,并且车辆向路中心线处偏移。
这种行为无疑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其实,骑行组织者脱不了关系。
如果骑行团组织者知道参加骑行的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却未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如果明知孩子未满12周岁,还允许参与骑行而导致事故发生,骑行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等。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最应该负起责任的恐怕还是保险公司。
为了能将理由说得更清晰一些,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主要根据最新新闻报道厘清该事件始末。
8月11日上午6点12分,在河北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的道路上,一群自行车骑行者在道路上骑行。
其中一名11岁男孩在跟随父亲及骑行团骑行时不慎摔倒,跌到对向车道上,随后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碾压。
涉事汽车马上驶向路边停靠,男孩被碾压后,现场十分惨烈,有男子趴在他身上呼喊让他坚持住。
8月13日,男孩不幸去世。涉事小车司机姜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8月11日被刑拘,8月25日被检察院批捕。
司机家属表示,事发当日姜某某从工地加班后回家,没想到路上就发生了意外。姜某某的妻子患有白血病,家里全靠他挣钱支撑。
司机家属曾凑了20万元想给死者家属做出补偿,但被退回,他们一直希望能当面给人家道个歉,却一直未能见到死者家属。
事发路段虽未正式交付使用,但此前已经长期有车辆通行,而且道路上的交通标识齐全,车辆通行无阻,实际上已处于开放使用状态。
该路段为竣工但未验收路段,不少骑行爱好者都喜欢到该路段骑行。
涉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汽车以52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整个事发过程不到1秒。画面中,涉事汽车两侧均有骑行者。
从目前新闻报道梳理出来的来龙去脉看,不管是涉事司机,还是男孩父亲,都是受害之人,而骑行团的成员则是无辜之人。
但是这些人能不能承担得起相应责任?还很难说,有可能部分家庭本身就很困难,遇到这件事后,恐怕天都要塌下来了。
在我们这个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健全的今天,保险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分担个人和社会的“无能为力”。
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理应负起保险责任和社会责任。
可令人不解的是保险公司却“哑口无言”,保险公司到底是在等什么?保险公司是不是该翻一翻保险法和投保时的相关协议?
这个时候,保险公司不应该装聋作哑,也不应该静待各方扯皮拉筋,以此来“推脱”一部分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不应置身事外,更不应该因“交警未开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拖延”责任。
保险公司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才是解决河北男孩骑行遭碾压死亡事件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