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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个人借钱,能让公司还钱吗?

法律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然而,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单位是否要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一争议焦点严格审查。这就要求出借人必须举证所借款项全部用于单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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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能让公司还钱吗?李迈律师解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法院会支持。

但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单位承担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时,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人民法院才应予准许。

不过,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后是否承担还款责任,法律条文并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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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能让公司还钱吗?李迈律师解答

律师提醒:

这类案件不仅要考虑名义的借款主体,实际的借款用途、法定代表人和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之后,公司是否又加盖公司印章,出借人是否知情等等因素。

因此,如果企业负责人将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即使其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企业也应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企业的相关部门应注意这些款项的流向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