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上存在的各类谣言及暴力行为,连云公安迅速行动,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暴力线索,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现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7月17日,叶某为跟风博取关注,通过视频软件剪辑“开车摸副驾大腿被罚款200扣6分”的不实视频,在明知该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将该视频发布至抖音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叶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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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3月16日,石某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微信群内采取语音辱骂的方式,公然侮辱被侵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石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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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4年4月10日,陶某为发泄不满,在微信群内采取文字辱骂、PS 墓碑照片的方式,公然侮辱被侵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陶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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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法律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平安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