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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淮南市2024年度中小学

(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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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教体局直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4〕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等。

二、评审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力量办学和全市非在编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可以申报。

全市编制内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中有关安徽省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执行。各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4〕39号)文件精神,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的教师,符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不占本单位职务职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凡取得相应资格的,退休时仍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当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单独编制评审人员花名册。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为吸引留住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对实施“评聘分开”制度时期取得高级职称5年未聘,中级职称10年未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省以上优秀、模范、骨干、特级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及江淮名师、安徽最美教师等,获得省、部级综合表彰奖励和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市教体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教体〔2020〕12号)文件精神,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2024年度我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上申报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申报人需提前完成个人业绩库信息录入,维护好个人业绩库。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9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教体局、人社局,市教体局、人社局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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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淮南市2024年度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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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4〕49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置的具有教育教学职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对上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二、评审标准

2024年申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执行。

三、评审程序

2024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上申报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申报人需提前完成个人业绩库信息录入,维护好个人业绩库。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9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人社局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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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淮南发布(ID:huainanfabu)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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