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的汇集统筹,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齐河县司法局拟在全县范围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人士等社会各界人士。本次拟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40名。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二)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熟悉相关行政执法业务,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善于听取和反映企业群众意见,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自身有条件参加、所在单位支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六)年龄在22岁至6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地情况,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齐河户籍或在齐河连续工作、居住3年以上);
(七)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聘期
行政执法监督员每三年为一任期,任期届满未获续聘的,自然解聘。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事件调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论证、座谈,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二)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明显违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提供监督线索;
(五)承担司法行政部门委托或者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由县司法局商请有关单位组织推荐;其他有意向的社会人士自行报名。
2.报名材料。组织推荐、个人报名均需提交《齐河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白底证件照(建议着深色正装+浅色衬衫)。组织推荐人选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齐河县司法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审定后选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并通过齐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员,由司法行政部门正式聘任,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者要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具有公益性,聘任期间不领取任何报酬。
(三)报名者请在齐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有关表格材料。报名(推荐)表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齐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办公室(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249号),纸质版扫描为PDF文件连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4-5650318
联系地址:齐河县司法局二楼行政执法监督股
邮箱地址:qhxzffzbzfjdk@dz.shandong.cn
附件:
齐河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推荐)表.doc
齐河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日
来源 :齐河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