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斩断“两卡”涉诈关联犯罪链,进一步压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空间,大理公安多措并举,以“零容忍”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将部分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名单进行曝光,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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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身份证:532901********1470

户籍地: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华营村委会班庄7社

开户银卡: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凤仪支行凤中路分理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市凤仪镇营业所

犯罪事实:2024年6月,陈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2张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团伙用于接收诈骗资金累计3.9万余元,并协助诈骗团伙取现诈骗资金,从中获利3600元。陈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大理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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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

身份证:532922********1917

户籍地址:大理州漾濞县龙潭乡己路河村委会吉克助村民小组

开户银行:工行云南省大理建设支行

犯罪事实:2023年4月,罗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1张银行卡交由诈骗团伙接收诈骗资金3万元,并协助诈骗团伙取现诈骗资金,从中获利1200元。罗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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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某某

身份证:532922********1517

户籍地址:大理州漾濞县顺濞乡小村村委会以此么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漾濞支行

犯罪事实:2023年底,茶某某在网上以帮人办理贷款收取手续费为由对他人实施诈骗,并使用名下1张银行卡收取诈骗资金,共作案3起,骗取他人资金1.7万余元。茶某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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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

身份证:530102********1516

户籍地:大理州祥云县果城村公所云南驿镇北屯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马少岗营业所

犯罪事实:2023年6月,魏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1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收转诈骗资金累计160万余元。魏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祥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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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

身份证:532923********0532

户籍地: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程官村民委员会赵仕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祥云云南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祥云支行

犯罪事实:2023年6月,杨某将名下2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收转诈骗资金,因此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900元的处罚。被处罚后,杨某仍不思悔改,2024年初,杨某继续向他人租(借)闲鱼账户、支付宝账户为诈骗团伙实施电信诈骗提供帮助。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祥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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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身份证:532925********0311

户籍地: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大营村民委员会石牛田村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市苍山路营业所

犯罪事实:2022年8月,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1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收转诈骗资金的同时,还介绍多名“卡主”多次为诈骗团伙收转诈骗资金累计1079万余元。杨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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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身份证:532927********1711

户籍地:大理州巍山县牛街乡牛街村委会上格登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巍山支行、巍山农村商业银行牛街支行

犯罪事实:陈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茶某、鲁某某等人收购他人银行卡为诈骗团伙接转诈骗资金。2024年1月,陈某某团伙使用多名“卡主”银行账户多次为诈骗团伙收转诈骗资金累计56万余元。陈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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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某

身份证:532927********2113

户籍地:大理州巍山县青华乡五星村委会团山一社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永安路支行、巍山农村商业银行青华支行

犯罪事实:茶某系陈某某团伙成员。2024年1月,茶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2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收转诈骗资金的同时,在陈某某组织下,使用多名“卡主”银行账户多次为诈骗团伙收转诈骗资金累计23万余元。茶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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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某某

身份证:532927********1713

户籍地:大理州巍山县牛街乡直捷村委会丫口村一社

犯罪事实:鲁某某系陈某某团伙成员。2024年1月,鲁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陈某某组织下,使用多名“卡主”银行账户多次为诈骗团伙收转诈骗资金累计14万余元。鲁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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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某

身份证:532927********0715

户籍地: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团结村委会南甸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理凤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大理苍山大道支行、交通银行大理分行营业部

犯罪事实:2022年10月,姚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3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收转诈骗资金,同时姚某某还组织多名“卡主”多次为诈骗团伙收转诈骗资金累计194万余元。姚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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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身份证:532930********0011

户籍地: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中炼村委会炼城八组

开户银行:洱源农村商业银行右所支行

犯罪事实:2023年11月,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身份证、名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对公账户等信息提供给诈骗团伙,并将营业执照、银行U盾、电话卡邮寄至诈骗团伙指定地点,导致杨某某名下对公账户被诈骗团伙用于收转涉案资金累计1200万余元。杨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洱源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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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

身份证:532932********0552

户籍地: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逢密村民委员会逢密村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大理鹤庆支行、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犯罪事实:2022年,段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2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收转诈骗资金累计560余万元,从中获利1500元。段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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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

身份证:532925********031X

户籍地: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吉祥村民委员会苏家庄村

运营商:中国广电、中国联通、中国电信

犯罪事实:2024年1月,胡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其名下2张电话卡、其父亲名下1张电话卡伙同白某某一起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从中获利6000余元。胡某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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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某

身份证:532925********0517

户籍地:大理州弥渡县新街镇六一村委会

运营商:中国广电、中国移动

犯罪事实:2024年1月,白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其名下2张电话卡伙同胡某某一起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从中获利1400余元。白某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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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

身份证:532929********1717

户籍地:大理州云龙县功果桥镇旧州村委会

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犯罪事实:2023年6月,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2张电话卡出售给诈骗团伙用于拨打诈骗电话,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被处罚后,李某某不思悔改,继续向他人收购50余张电话卡后倒卖给诈骗团伙,并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云龙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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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

身份证:532929********0510

户籍地:大理州云龙县宝丰乡南新村委会板凳田组

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

犯罪事实:2024年3月至6月,杨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多人名下电话卡多次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从中非法获利10000余元。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云龙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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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身份证:532924********1529

户籍地:大理州宾川县乔甸镇杨保村委会土官村

运营商:中国广电

违法事实:2024年4月,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其名下1张电话卡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从中获利450元。张某某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祥云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900元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50元。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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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

身份证:532927********1910

户籍地:大理州巍山县五印乡岩子脚村委会

运营商:中国移动

违法事实:2024年3月,周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其名下1张电话卡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从中获利220元。周某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巍山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440元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20元。

警方提示

一、什么是“两卡”?

所谓“两卡”,是指个人或单位名下具有支付结算功能或通讯功能的银行卡、手机卡。其中也包括对公账户、结算卡、物联网卡、收(付)款二维码、QQ/微信/支付宝等金融账号和社交软件账号。

二、“两卡”犯罪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1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受到刑事处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等罪名

2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受到行政处罚

3

多部门联合惩戒:(1)纳入信用惩戒: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纳入个人征信;(2)限制业务:5年以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网银业务;(3)严管账户: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将加大审核力度;(4)黑名单管理:5年内最多可允许持有1个电话号码,需到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部门提出解除申请。

大理公安正告

所有电信网络诈骗分子

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也希望各大通讯运营商及各大银行

严格把控“两卡”业务

从源头遏制犯罪“苗头”

大理公安

将持续开展“两卡”违法犯罪打击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反诈

向涉“两卡”线索发起猛烈攻势

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供稿丨州公安局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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