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党的二十届三中次全会在北京隆重闭幕,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认真学习这个改革决定,整个文件共计60条,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现在全党,全国人民都在认真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这也是当前我国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安排和部署是全国人民面临的共同任务。在决定中,和我们每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涉及到我们自身利益的那就是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关于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现就结合自己学习的情况,重点谈谈自己学习的体会。
在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涉及到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改革,文字表述不长,内容也非常简要,那就是“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之所以要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其主要的举措主要是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已步入了老龄化的行列,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3亿以上,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寿命水平不断提高,预计2024年可达到平均77岁左右。老年化趋势的来临,发展银发经济,支持老年人继续就业,适当延迟法定的退休年龄,是一个不得要面对的课题。
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主要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国发(1978)104号文件,虽然是国务院文件,但这个文件的内容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具有法律法规的性质。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周岁。
此外对于部分特殊群体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比如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副县处级领导的女性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干部退休年龄为60周岁,本人自愿也可以在55岁办理退休。其实这类的规定,也是自愿、弹性渐进式延迟退休的一种方式。
对于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这是第三次提出了。早在2013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是中央首次提出“渐进式延迟退休”,也是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次全新尝试。
后来在十九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内容,并列入十四五规划之中。
经过相关部门的测算,中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少支出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专家认为,从人口老龄化的角度来说,提出延迟退休是对的;但需要警惕的是把延迟退休作为弥补养老金缺口的药方。
2015年11月4日,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我国养老保险方面的重要改革措施。人社部负责人此前对媒体表示,为加强我国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人社部将推出小步慢走的、分节奏的延迟退休政策。
按照当时的方案,渐进式延迟退休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前预告。要提前若干年预告,不能今年宣布明年就实施,而是要让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有必要的准备期;二是要分步走,比如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从人力资源替代弹性系数低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到各类群体;三是要迈小步,比如每年只延迟几个月,小步慢走,用较长的一段时间完成平稳过渡;四是要多措并举,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但这个方案最终没有成为正式的文件规定,渐进式延迟退休的讨论这几年也没有那么紧迫,但这是大势所趋,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改革还将要经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综上所述,对于渐进式延迟退休法定的年龄的改革,这是一个民生利益的大事情,虽然在十年前就提出了改革的意向,但到现在还没有正式的实施方案,可见国家对于渐进式延迟退休的决策是非常谨慎的。这次二十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将渐进式延迟退休列入改革的内容之中,但表述中加上了自愿、弹性等表述,估计要实施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