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世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世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世平,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山西左云人,本科学历,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大同市灵丘县委副书记、县长;大同市阳高县委书记;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8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