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里藏有摄像头、衣服下携带信号发射器、耳朵里戴着微型耳机。微型耳机里时不时传来声音:“选A”、“选B”、“选C”......
这不是《窃听风云》里吴彦祖窃听股市交易黑幕;更不是《黑客帝国》里尼奥入侵网络;而是真实发生在全南的一场组织考试作弊案,而开头所讲,都是组织者用来作弊的“新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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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至6月,肖某、钟某、张某、廖某、谢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利用微型摄像头、微型耳机等作弊工具,先后17次组织30名考生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中作弊。作弊成功后,向学员收取6000元报酬,再按各自分工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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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肖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全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以五被告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分数虽重要,诚信价更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组织考试作弊者不能心存侥幸
考生也应牢固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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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南县人民检察院、赣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