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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上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华天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纪明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出售企业资产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省纪委监委、湖南阳光华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干警代表等130余人旁听本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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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纪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投资项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公司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企业资产罪。

被告人陈纪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