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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37岁的二级警督徐鸣,担任幽州监某处主任,原本前途远大,却被情人牵连,卷了一桩血案。他拒绝认罪,遭受严刑拷打,受尽折磨,电击、辣椒水一齐上,脚趾被打出了森森白骨......被判死缓,险些成了冤鬼。

更何况背后还有一股势力隐瞒真相,在真凶出现后仍然盖着捂着,试图把案子做成铁案。

究竟是因为什么事,让办案人员罔顾法律、出手如此狠辣,要把徐鸣置于死地?

2002年7月12日凌晨2点10分49秒,幽州监狱二支队某处主任徐鸣,在睡梦中被情人唐红的电话吵醒。

唐红急慌慌地说:“老李,我姐姐、姐夫出事了,得赶紧送医院。你想办法找一辆车过来。”

唐红的姐姐唐丽、姐夫白凡,都是狱警,也是徐鸣的同事,彼此很熟悉。

徐鸣听了唐红急切的请求之后,甚至都没有多问,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找我有啥用?出事就报警,受伤就打120,深更半夜的,我去哪里找车?”

徐鸣当时还不知道,就在离他家不远的同一家属区的友爱楼,一场血腥命案刚刚发生。

2002年7月12日凌晨2点多,一个蒙面飞贼拿着一把偷来的警用匕首,来到幽州监狱的家属区盗窃。

当时天气骤变,雷声不断,狂风大作。蒙面飞贼走进楼内,沿着楼道上到三楼,在三楼、四楼楼梯的拐角处拴绳,顺着绳子钻入309室开着的窗户,进入阳台。

为了不发出声响,落地后,他甩掉了脚上的皮凉鞋,赤脚前行。

这时,女主人唐丽(化名)被打雷声惊醒,担心下雨,起床到阳台关窗户。

她睡眼惺忪刚走到客厅,猛地看见一个黑影站在自家的阳台上,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大喊大叫。

蒙面飞贼扑上去掐住她的脖子,用匕首朝她的胸口和胳膊刺了好几刀。

唐丽的丈夫白凡被妻子的惨叫声惊醒了,闻声跑了出来。

飞贼举刀朝着白凡的脑袋、脖子、后腰猛刺。白凡血流如注,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飞贼扔掉匕首,仓惶从阳台窗户跳出逃脱。

唐丽的女儿被惊醒,看到父母躺在血泊里,吓得大哭,急忙打电话报警,又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小姨唐红。

唐红到了姐姐家,看到满屋血腥,立刻惊慌失措地给徐鸣打电话,结果却被他拒绝了。

按理说,听到白凡夫妇出事,徐鸣应该过去看看,可他却没有。

如果他当时去了白家,陪唐红一起处理事情,那么他就不会被卷进去——唐红和闻讯而来的警员,至少都能够帮他作证:案发时他不在现场。

徐鸣的冷漠,让他被迫卷入一场命案,甚至被判了死缓,在狱中苦捱了 866 天。

案发后,大成山市局北山分局的警员第一时间赶到,看到唐丽夫妻俩浑身是血躺在地上,急忙叫救护车把他们送到了医院抢救。

办案民警勘验现场,发现客厅上、阳台上到处都是血迹,尤其是客厅的东墙、南墙和厨房门等多处有喷溅血迹。现场还有凶手丢下的那双棕色凉鞋,41码。他打赤脚的脚印,在满地的血迹中非常清晰。

现场还留下了蒙面飞贼行凶的那把警用匕首,带有血迹的;此外,还有一把黑柄水果刀,上面也有血迹。

可以说,蒙面飞贼给警方留足了面子,甩给他们一堆钢铁一样的证据。

按理说,根据这些脚印和匕首上的手印、生物痕迹等等,一定能够很清晰地把凶手的范围选定——或者换个说法,就算一下子找不到真凶,最起码也不会冤枉、连累无辜的人。

但接下来,大成山市局北山分局的办案人员信马由缰,一步步把这个案子办成了世纪谜案。

首先,他们根据受害者唐丽所说的信息(凶手身材瘦小, 不到1米70,穿着迷彩服,蒙着脸),盲目轻信下了这样的论断:凶手是来“复仇害命的”,而不是图财。

错误的思路一确定,警方破案的目标,就变成了寻找受害人的“仇家”。

调查人员暗示、提醒唐丽:第一,凶手穿迷彩服,用的是警用匕首,外面社会上的人一般接触不到这些东西,所有不是外人;第二,他是来你家寻仇的,估计是你们熟悉的人。

唐丽在警方的一再暗示下,认为凶手的外貌特征,以及走路的姿势,都有点像同事徐鸣。

巧的是,后来警方抓住真凶、飞贼蔡明新之后,发现他虽然与徐鸣相差十岁,但身高和体态却很离奇地相似。从这一点来判断,白家夫妻俩也不是有意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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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无语的是,警方搜查徐鸣的家里,还发现了一把钢珠枪,以及一套迷彩服。

案发第三天,徐鸣被警方带走,理由是有重大作案嫌疑。

所谓徐鸣的最大嫌疑,是他与唐丽的妹妹唐红的感情纠纷。

唐红是徐鸣的同事老王的老婆,两人在1998年2月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不久,老王因病去世,唐红被安排到幽州监狱图书馆工作。她不满足与徐鸣私下里鬼混,要求他离婚娶自己。

但是徐鸣离不了婚,并不是因为他非常爱老婆,而是因为利益关系:他原本是一个中学教师,能够调到幽州监狱工作,是因为他岳父的关系。他的升迁,也全都仰仗岳父帮忙。成功从教师转行成为警员,有面子,有里子,待遇丰厚,升职有望,他舍不得放弃到手的利益与妻子闹翻。

徐鸣的妻子比他大五岁,且不能生育,这些都是他婚后才知道的。他很生气,这才在外面找了个情妇唐红。

唐红性格激烈,泼辣,不甘心当情妇伏低做小,见徐鸣不肯离婚,她任性胡闹,报复徐鸣,不断骚扰他的家庭。

她经常打电话到李家,接通之后一声不吭,还故意经常半夜打电话给徐鸣,不让他们全家安生;她到李家楼下破口大骂,把自己和徐鸣的事情公之于众;

她还用石头砸碎了徐鸣家的玻璃,放火去烧徐鸣家的门,将他老婆的单车车胎扎破......更离谱的是,她竟然还给李的岳父打电话,让老人劝说徐鸣离婚。

唐红的歇斯底里,让周围人都知道了他俩的私情。

原配妻子气不过,坚决要离婚。

徐鸣向妻子赌咒发誓,说自己不想离婚,一定会妥善处理与唐红的关系。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案发了,情人的姐姐姐夫半夜被人砍个半死。

2002年8月26日,徐鸣被正式逮捕,理由是“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以及涉嫌故意杀人。

徐鸣拒不认罪,说自己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动机。

他的妻子也不认为丈夫犯罪,千方百计为他找律师。

但是,这个案子当时是铁案。据知情人士说,2003年年初,在大成山“大小三长”会议上,有人定了调子:徐鸣就是谋杀白某、唐某夫妇的真凶。

上面发了话,负责办案的北山分局的相关人员也就没耐心了,他们给徐鸣连上了8天8夜的硬菜,逼迫他签字画押。

他们折磨徐鸣的手段,连渣滓洞的那些人也自愧不如。

与徐鸣关押在同一个监号的犯人作证,徐鸣受审结束被送回来时,脸、臀、大腿和脚面严重浮肿。手指上有血痂,其中几根手指还往外渗着鲜血。他的脚趾头缝里满是脓疮,有几根脚趾头甚至露出了森森白骨。

他这副样子,震惊了所有犯人。

相关办案人员究竟是如何折磨徐鸣的?

在分局局长马大力、副局长孙澜、捕快大队大队长程尧、教导员王堂等人的授意下,捕快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徐军、副大队长张北、民警田庄等人,拿出比当年渣滓洞还残酷的手段,疯狂折磨二级警督徐鸣。

他们对自己人下手之狠,令人为之胆寒。

2002年7月21日上午9时,北山分局副局长孙澜、捕快大队队长程尧到大成山第二看守所提审徐鸣。

局长马大力亲自出面,指挥手下把徐鸣按坐在地上,4把椅子把他挤在中间,给他的手指、脚趾系上电话线,用老式摇把电话持续电击。

局长马大力对徐鸣说:案子是你做的,铁证如山,不说就让你脱三层皮,别想活着出去。

副局长孙澜说:不说就整死你。

实施电刑的时候,徐鸣疼得直喊冤,他们就用拖把布堵住他的嘴,电他的下身。

如此残忍的情形,发生了不止一次。

2002年8月26日晚上八点,徐鸣被第二次刑讯逼供。

当时,马大力吃饱喝足,醉醺醺来到看守所,指挥同样喝醉了的孙澜等人把徐鸣带到提讯室,让他戴着手铐、脚镣,在提讯椅上一坐就是8天天夜,不让睡觉,不让呼吸,他一闭眼一吸气就得挨耳光,被拿打火机烧。

马大力甚至亲自上手,折磨徐鸣。他叫人买来10瓶芥末油和一包辣椒面,用芥末油和辣椒面兑上水,给徐鸣灌了下去。又把芥末油抹在他眼睛上,拿一瓶水放在他脑袋上,水瓶掉下来,就给他嘴里灌凉水。

那一次,他们给他整整灌了一箱矿泉水,灌得徐鸣大便全是水。

徐鸣后来在法庭上说:“他们把我铐在审讯椅上,长达八天八夜不让我睡觉,对我刑讯逼供。给我上电击;把芥末油,辣椒粉末抹在我眼睛上、鼻子里,拿矿泉水瓶子放在我头顶上,掉下来就得挨揍。他们还用打火机烧我手指、脚趾。”

刑讯逼供持续了持续四天三夜,徐鸣被电击了三十多个小时。他生不如死,不堪折磨,最终只能招供承认:“人是我杀的。”

但接下来,因为口供与现场勘验不符合,他们又继续“教育”徐鸣。

徐鸣在审讯人员的折磨、诱导下不断修改笔录,编造了杀人过程。直到凌晨4点多,口供在反复修改多次之后,他们才勉强点头认可。

但是到了开庭审理时,徐鸣当场翻供,坚决否认自己杀人的犯罪事实,还说出在自己被关押期间遭遇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手段。

徐鸣的律师也认为疑点太多,徐鸣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认定。

但这丝毫不影响案子的判决。

2003年11月26日,大成山方面以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徐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0万元。

徐鸣提起上诉,他的律师从案卷里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徐鸣的口供不断修改,前后矛盾,再比如证据混乱,完全经不起推敲。

律师发现,警方抓人的证据,非常混乱。

第一,徐鸣在《讯问笔录》中供述:7月12日,他把绳子拴在被害人家的楼顶一根铁棍子上,从顶楼下到三楼进入白家南阳台,在阳台上用匕首扎伤白凡,在门厅扎伤唐丽,然后开门逃走,把血衣扔在她家门口,穿的球鞋扔在半路。

但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却是这样的:凶手将一条尼龙绳系在楼道内3楼和4楼间的楼梯扶手上,从楼梯转角处的窗户爬到北阳台外,从北阳台进入厨房实施作案,一双棕色皮凉鞋遗留在案发现场。

可以说,徐鸣的供词,与事实根本不符,不能作为口供采信。

第二,案发现场到处都是血迹,但警方从徐鸣家搜到的迷彩服上没有丝毫血迹,却还是被当作证据递交了。

徐鸣在供述中说,他作案时上身穿的迷彩服,在逃跑时扔在了受害人的家门口,但是警方一直没有找到这件带血的迷彩服。

第三,警方在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双41码棕色皮凉鞋,可是徐鸣穿的是42码。

第四,案发现场有两把带有血迹的刀子(警用匕首和水果刀),究竟哪一把才是凶器?警方竟然没有确定。

第五,警方认为:案发现场提取的毛发的DNA信息,与徐鸣的血样一致;

但律师发现,警方先在案发现场提取了5根毛发,一个月后、即2002年8月5日提取了徐鸣的毛发,2003年5月14日又提取了徐鸣少量的血液送检。到底是毛发对比,还是拿毛发和血液对比的?检验书上甚至没有提到。

第六,警方根据案发现场提取的皮凉鞋的磨损程度进行足迹鉴定,判定与徐鸣所穿皮鞋的特征一致。

律师认为DNA鉴定和足迹鉴定有很大的疑点,首先作为物证的徐鸣的凉鞋,比对物不确定,结果存疑。

第七,案发后,徐鸣拒绝到现场救人,还打电话给唐红,教她撒谎,行为反常。于是公诉人就指控徐鸣为泄私愤,杀伤受害人。

但律师认为徐鸣缺乏作案动机。徐鸣与受害人妹妹有暧昧关系。但这种关系并未对受害人造成任何损害,徐鸣为什么要杀害他们?

第八,白家夫妻俩都认定凶手走路的样子、身材,都很像徐鸣。

律师认为,徐鸣当时在与唐红通话,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据此,律师认为办案人员造假:如此重大的案子,证据却一塌糊涂,办案人员不过脑子,仅凭想象断案,人为制造了一起惊天冤案。

2004年8月11日,省高院裁定:徐鸣案件尚有不清楚之处,发回重审。

徐鸣被丢进了监狱,开始了绝望的等待,他在狱中不断鸣冤,但无人理睬。

他的妻子一直在为他四处奔走,作为妻子,她恨徐鸣背叛了自己,让娘家人脸上无光。但她坚信徐鸣没有杀人,她一定要为他伸冤。

徐鸣的其他亲友也没有放弃努力,也在到处为徐鸣喊冤。

这其中就有一个叫老纪的人,他是徐鸣的校友兼同事,当时正在北京进修,徐鸣被抓之后,他为徐鸣四处鸣冤,但没有结果。

一时间,这个案子陷入了死局。

就在这个时候,真凶露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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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8日,一名关押在瓯海的死刑犯蔡明新,被温州中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接到判决书之后,蔡明新崩溃了,为了多活几天,他主动坦白了曾在大成山幽州监狱家属院抢劫杀人的事情。

上图就是真凶、蒙面飞贼蔡明新。他 1976 年出生,大成山乐亭人,身高 170,偏瘦。

蔡明新是个惯偷,绰号“飞贼”,据传能够“飞檐走壁”。他曾经“四进宫”,从1993年6月至2004 年7 月被判死刑,他一直待在监狱,期间只有52天属于自由生活。

当年在幽州监狱犯案后,蔡明新第二天就逃出了,一路逃往南方,在浙江温州继续犯案。

2003年4月3日晚上,蔡明新又在浙江温州瓯海区干了一起特大抢劫、强*、杀人的重大案件。

当时他看到一名年轻女子独自骑车,就跑上去抢走了她的包,包里总共有400元。他看到女子年轻漂亮,顿时心生歹意,将女子拖到路边强暴。随后又残忍地杀害了她,然后一路逃到了辽宁。

2003年10月,蔡明新在辽宁铁岭抢劫,获刑6年。他在辽宁第一监狱服刑时,得意忘形,主动说出了自己在温州犯下的强*杀人案。

2004年1月4日,温州警方将蔡明新押解到了瓯海。

瓯海分局看守所干警老潘看到蔡明新狂妄的样子,出于职业习惯,马上判断出这家伙身上案子少不了,就对他进行攻心战:教育感化,给他冬衣穿,给他买吃的。

蔡明新明白他的用意,但仍然没有招认任何新的罪状。

2004年7月8日,温州中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蔡明新死刑,立即执行。

接到判决书之后,蔡明新崩溃了,他主动向干警老潘坦白了自己曾在大成山幽州监狱家属院抢劫杀人的事情。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多活几天,二是显得自己知恩图报,想让老潘立功。

老潘大为震惊,他猜测这家伙身上事儿不少,却没有想到他竟然血债累累。

瓯海分局马上上报,还迅速通报给了大成山市局北山分局,希望大成山警方协助核查此案。

接到温州发来的《协查通报》之后,局长马大力和孙澜于6月10日赶到温州,亲自提审了蔡明新。

据说审讯结束后,心虚的马大力和孙澜悄然回到大成山,再也没有给温州方面任何回复。他们的本意是拖到蔡明新被枪毙之后,这个案子就可以不了了之。

蔡明新即将被枪毙,徐鸣仍在狱中,这个“惊天秘密”被彻底隐瞒了。

好在苍天不绝人。

2004年8月17日晚上7时27分,身在北京的老纪突然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对方说:“我知道你在为徐鸣打官司。告诉你一个信息:真正的凶手已被温州警方抓获并判处死刑,姓蔡。”

老纪又惊又喜,马上把情况告诉了徐鸣的律师。

律师第二天火速飞往温州,找到关押蔡明新的看守所,得知蔡明新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且没有上诉。

老纪立刻写了《情况反映》,恳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刀下留人。

温州方面又提审了蔡明新,同时对他暂缓执行死刑。

2004年8月29日,老纪找到自己的老师、著名法学家夏家骏教授。

夏老大半辈子都在为无辜蒙冤的人伸冤,纠正了很多冤假错案,朱相曾经称赞他是“一个好人”。

夏教授知道后,这件事终于捂不住了。

11月26日,徐鸣在被关押866天之后,终于被判无罪,重获自由。

徐鸣满头白发,眼泪“哗”地流了下来,给妻子打电话说:“我死不了了,真相可以大白了。”

2004年12月4日,徐鸣拿到了国家赔偿款48000元,重新安排工作。

2005 年 7 月,一手炮制冤假错案的北山分局局长马大力、副局长孙澜因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市捕快支队一大队原大队长徐军、原副大队长张北、田庄,北山分局捕快大队原大队长程尧、原教导员王堂等另外5名涉案民警被判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这个案子,没有一个赢家。

徐鸣堂堂二级警督,却因为沾惹了一个难缠的女人,惹祸上身,被判死缓,受尽毒打折磨,险些丧命。

蔡明新一个飞贼,到处流窜作案,只因身材跟警督神似,害得狱警蒙冤获刑,而这个飞贼曾经就藏在警督工作的监狱。

办案人员罔顾法律,屈打成招,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一系列难以置信的巧合,最终酿成了徐鸣的悲剧。仔细分析这些看似巧合的背后,会发现很多事情,都是在冥冥之中注定的。

赌生盗,奸生杀。所有的麻烦事,都不是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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