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方协议是什么性质?
三方协议在法律上属于劳动合同的预约合同,是民事合同而不属于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署的“三方协议”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问题相关。实务中判例明确认定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
ps.在应届生虽未签署三方协议,但签订了三方协议的预约合同的情形下,法院认为预约合同的双方主体,即应届生和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三方协议如果违约各方分别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三方协议”应受到《民法典》合同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一旦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了“三方协议”,双方就应当依法遵守并履行,否则如果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违约
公司违约承担的责任不以违约金为限,可以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多数用人单位会在“三方协议”中直接与毕业生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因此,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认为,即使其单方毁约拒绝毕业生入职的,其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将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据此,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毕业生因此遭受的损失,有权要求增加,如果确能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将可能超过约定的违约金。
个人违约
违约不一定非得按照违约金,可以低于违约金的数额。在实务中有两种情形,一是直接按照违约金进行裁判;另一种是裁判者对违约金进行酌定,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违约的原因、毕业生的收入情况、用人单位遭受的实际损失等。
三、给各位应届生宝宝的建议。
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务必仔细阅读协议中的每一项条款,特别是关于岗位、薪酬、福利、违约金等内容。确保所有条款都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违约金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在协商过程中,尽量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三方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可以将签约前达成的工资、奖金、补贴、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备注清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整个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协议文本、沟通记录、书面通知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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