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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9日11时15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系统报警:一辆车牌号为鲁Q2S***的白色桑塔纳轿车正沿大山路与G206国道交会路口由南向北行驶,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不能继续上路行驶。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拦截。

“我才刚出门,就被查了……”,驾驶人一边嘀咕着,一边把掏出的驾驶证交给民警检查。经查询,该车驾驶人张某竟是一位年近六旬的“老”司机,其驾驶的车辆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继续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张某称,今天是去附近办事,平时一般不开出门,没想到刚上路就被交警查获了。明知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早已不能上道路行驶,但张某仍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随即民警以案说法,让张某明白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危害,其在民警的安全教育下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并保证以后不再违法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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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对张某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其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予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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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严查报废车呢?

报废车的危害有哪些呢?

来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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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

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且报废车辆无法购买保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需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害人害已

请勿驾驶报废车上路

安全文明出行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