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头排人民法庭高效调解一起涉40名农民工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促使矛盾纠纷实现有效化解,真正实现通过司法护“薪”,为劳动者解决烦“薪”事,赢得当事人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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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11月23日

被告金秀某公司聘请原告庞某某等40人在其承包的瑶药基地工作,前期务工人员的工资基本都能按时发放,但后期工资未能按时发放。

2021年12月19日

被告对尚欠庞某某等40名工人的工资进行了结算,双方签署了《务工群众工资清单》并加盖公章,明确尚欠庞某某等40人各项工资明细,工资单还明确在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尚欠工人的工资。

2022年1月份

瑶药基地不再正常营业,《务工群众工资清单》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也未能按时完全履行支付义务,仅向庞某某等40人支付部分工资,尚欠40名原告共计160145元工资未付。

2024年6月26日

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履行完毕支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2024年7月1日

头排法庭在收到该系列案材料后,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当即开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承办法官仔细了解案件情况,认为原告证据充分,案情并不复杂,立即联系原被告沟通协商。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讲清原告作为农民工的难处,另一方面耐心向原告释明被告目前经营困难才致使剩余劳动报酬未支付,争取原告理解支持。

经承办法官采用“电话”调解法,努力对两边不断沟通协调。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2024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尚欠40名原告的工资,原告方推举的三名诉讼代表人及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共同到法庭签署调解笔录。至此,涉及40名农民工讨薪的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农民工的“薪”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头排人民法庭将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拓宽为民办实事工作思路,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急事、化难事,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文/陈纪英

编/吴丽君

校/苏珊珊

审/兰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