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胡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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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

《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89.6万名,同比下降20.3%,占全国总人口数的6.4%,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407.8万名,同比上升7.6%。全年共查处吸毒人员19.5万人次,同比下降1.1%……”我国禁毒工作的战果,传递着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必胜信念。

重点打击

划定防毒拒毒“警示线”

“我本想通过‘OD’减轻自己的痛苦,没想到第一次吃就导致躺在床上一天不能动弹”“有人出‘右美’吗?急急急”“昨天吃了20片‘右美’,感觉昏天暗地分不清现实和梦,不知道自己在哪”……在某社交平台留言区,有多名网友分享自己“嗑药”的经历。

记者了解到,留言中的“OD”是英文“overdose”的缩写,译为过量服药。“OD”在青少年特定的圈层中成为流行词,一小部分青少年通过服用过量药物获得精神上的麻痹,其中不乏药物成瘾者。从留言IP地址来看,这群对“OD”感兴趣的年轻人遍布北京、上海、福建、山东等多个地区。

近年来,由于传统意义上的毒品价格畸高且获取难度较大,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转向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依托咪酯等药物及美托咪酯、甲基胺酮、溴胺酮等成瘾性物质,制贩滥用人数逐年攀升,尤其以年轻人滥用为主,呈现向全国蔓延的趋势。据统计,国内查处的滥用右美沙芬人群以35岁以下人员为主,占滥用右美沙芬人数的80%以上;滥用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人群中,35岁以下人员占50%以上。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宣布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共计四种药物,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其中,被称为“止咳神药”的右美沙芬也被列管。

“右美沙芬属于阿片类药物,在作用机制上与吗啡有共通的地方,都作用在阿片受体,但在作用强度和作用受体的所处位置上有所差别。”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副研究员翟海峰表示,右美沙芬通常作用在延髓的阿片受体上,进而发挥镇咳作用。

“大剂量食用右美沙芬时,它就会像吗啡一样,作用于中脑边缘系统中阿片受体,从而引起欣快感并成瘾。正常使用,每次1片至2片可以起到镇咳效果,没有明显欣快感;一次5片至10片使用,就可能产生欣快感,时间一长,就成瘾了。有些人为了追求更强欣快感以及产生的耐受性,就会不断增加使用剂量。这时如果在流通环节出现管理漏洞,很容易获得右美沙芬,就可能出现右美沙芬滥用情况。”翟海峰解释。

长期以来,我国坚持重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监督管理,加大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打击管控力度。针对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制贩滥用问题,我国坚持以治为先、以防为主、以打促治、以管促防的方针,坚决遏制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安全。

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2023年以来禁毒工作基本情况。“对于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治理,要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施治。‘防’比‘打’更重要,‘源头治理’比‘末端惩处’更管用。”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法院一方面坚决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打击锋芒;另一方面,坚持能动履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一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麻精药品案件审判工作,通过召开全国性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为此类案件审判提供规范指引。202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涉麻精药品案件审判工作,向全国高院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工作要求。

依法审判

架起涉毒必惩“高压线”

“现在宣判!”6月4日,随着法槌敲响,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判决,涉案的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十五年六个月不等。

该案中,胥某于2023年7月20日受李某请托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为掩饰资金来源,胥某利用谢某账户接收李某转账的5万元毒资,并转账到自己账户内。胥某通过武某得知钟某处可购买毒品。次日,胥某、贾某便找到钟某商议购买毒品事宜。见面后,胥某支付钟某定金1.4万元。7月22日,胥某为掩饰毒资来源,将购买毒品的尾款1.4万元转到贾某的账户内。当日,钟某、胥某、贾某再次见面。贾某将胥某转给自己用于购买冰毒的1.4万元尾款转给钟某,于当日21时许,完成毒品交易。后胥某、贾某驾车将毒品运输到外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在车内查获晶体状毒品疑似物51.3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武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胥某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并运输毒品,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贾某与被告人胥某共同运输毒品,构成运输毒品罪。胥某、贾某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的资金来源和性质,分别提供资金账户,均构成洗钱罪。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这是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的生动体现。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履职尽责,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禁毒决策部署上,不断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数据显示,毒品主要来自境外、少量来自国内制毒渠道仍是当前中国毒品来源结构的最显著特征。2023年,境外毒品渗透入境数量陡增,缴获境外毒品20.5吨,同比上升84.7%,占年缴毒总量的79.2%。其中,阿片类毒品和冰毒主要来自“金三角”地区,我国云南省正与这一区域接壤。

为从严从快持续打击跨境毒品犯罪,近年来,云南三级法院(以下简称“云南法院”)始终高举利剑,突出打击重点,严惩源头性大宗毒品犯罪。云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有力打击职业毒贩、累犯、再犯,突出“打财断血”,严打毒黑交织制、贩毒团伙,并着眼毒情变化,加大对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犯罪的惩治力度。2022年以来,云南法院共受理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犯罪案件46件,判处被告人96人。

边境安全了,国门安全了,国家才能安全。广西作为“中国南大门”,在筑牢禁毒铜墙铁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6月2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贵港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贵港法院”)2023年以来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5起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贵港法院注重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推动禁毒工作,组建了6个禁毒工作审判团队,明确由贵港中院刑一庭归口指导审理毒品犯罪案件。”贵港中院副院长黄敏开介绍,针对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贵港中院通过开展“刑事审判业务大讲堂”、业务专题会、案例分析会等方式,组织两级法院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着力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同时,贵港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高质高效办理案件。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针对走私、制造、大宗贩卖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坚决予以从严打击。注重禁毒综合治理,能动履职提升效能。加强工作协作,积极与禁毒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业务交流、工作会商等长效机制。

协作共治

共筑禁毒“联防线”

“这种毒品我在电视里见过,只要吃了它,人就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和意识。”

“原来毒品离我们这么近,我们必须擦亮眼睛,时刻保持警惕与戒备。”

“我要做一名合格的‘禁毒小卫士’,主动学习禁毒知识,认识毒品的危害,提高防范能力,积极参与禁毒宣传,让更多的同学了解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

6月21日,由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珠海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粤澳戒毒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暨禁毒普法嘉年华系列活动”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举行。

活动上,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澳门社会工作局和珠海市司法局签署了《粤澳戒毒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粤澳双方将坚持先行先试、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和优势互补、机制对接、协同发展的原则,在深化粤澳沟通交流、加强毒品预防共建、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和强化戒毒技术交流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以更加紧密的交流搭建更高水平的禁毒戒毒合作阵地,推出更多禁毒戒毒法律服务粤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软联通”创新举措,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法治典范。

签署仪式后,粤澳双方在横琴十字门华发商都共同举办了以“构建一体两翼新格局,打造湾区禁毒新矩阵”为主题的粤澳禁毒普法嘉年华活动。粤澳双方共16个单位设立18个展位,开展非遗剪纸展示、蹦床运动展示、书法展示、“云·律道”、心理辅导及就业指导等戒毒技术展示,“零距离”为现场群众提供禁毒法治咨询,并通过游戏模拟毒害体验、戒毒仪器深度体验等方式,让群众切身感受毒品带来的严重危害。

为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人们远离毒品的意识,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各级人民法院也纷纷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利用“6·26”国际禁毒日或其他宣传节点,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接受主流媒体采访等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体现了毒品犯罪的惩治重点,昭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一贯立场。犯罪多发地区的人民法院也在每年国际禁毒日期间通过直播庭审、集中宣判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形成了全国法院广泛、同步开展禁毒宣传的强大声势。

禁毒贵在预防,预防重在教育。在开展集中宣传的同时,各级人民法院对日常禁毒法治教育常抓不懈,近年来更是针对青少年涉毒和新型毒品危害问题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制作宣传短片、举办禁毒讲堂、建立禁毒对象帮教制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法治教育,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不断扩大,切实增强了全社会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部署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两打两控”“净边”“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法院积极配合,集中力量依法及时审结受理的各类毒品犯罪案件。

据了解,2014年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开展禁毒督导检查工作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领导带队,先后前往湖南、广西、福建、广东等地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当地进一步压实禁毒工作责任,完善禁毒工作措施。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在重大案件联合督办、禁毒法治建设、信息共享、业务交流等方面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在各部门坚持协作共治,共筑禁毒“联防线”的努力下,新时代禁毒工作必将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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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4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