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山西省绛县安峪镇北晋峪村辖区内,有一名为绛县宏远洗煤有限公司遭村民举报称该公司正常使用工业用地为13亩(9282平米),实际用地为30亩,以租代征、少批多占用耕地17亩。多年来长期非法占用耕地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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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旨在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以下是对“以租代征”行为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不论是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还是其他建设占用土地时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况,都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任何未经审批直接在租用的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行为都属于违法。

规避税费:“以租代征”通常是为了逃避相关税费以及拒绝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这会对土地用途管制等基本制度造成严重影响,并影响国家政策的实施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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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以租代征”与新《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规定不是同一概念。新法律允许某些条件下的集体土地可以依法流转,但这是在符合规划和严格限定条件下进行的。

后果严重:擅自通过“以租代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扩大了建设用地规模,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农民权益受损。

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规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合法征用或租用土地,并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力度取决于绛县安峪镇人民政府和国土监管部门对非法占地的重视以及适用的法律规定。如果公众发现其他企业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可以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