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死谁有理?浙江一男子深夜划船到野外钓鱼不小心淹死,家属认为就算是野外也得赔钱!于是把当地街道办告上法庭,索赔126万!那么问题来了,在无人看管的水库出现意外,责任如何划分?
徐先生是一名资深钓鱼爱好者,每次下班之后,他必须要带上自己的渔具来到河边钓鱼。
钓鱼的时间长了,徐先生对于也对于这方面也有一点研究,人多的地方就是图个乐子,根本钓不到什么鱼。
他一般会找一些野外的水库,或者一些偏僻的小河,架好自己的鱼竿,一坐就是很长时间。
除了喜欢在没有人的地方钓鱼之外,徐先生还喜欢在深夜钓鱼,他觉得那时候只有自己和手中的鱼竿相互依靠,上钩的鱼就更多了。
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没有错,徐先生出门十次,有八次都能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家。
他的战绩经常让许多钓鱼爱好者羡慕,看着这些夸奖的话,徐先生的内心就更加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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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徐先生下了个早班,他决定今天晚上不在岸边钓了,他拿出家中放了很长时间的小船来到一处偏僻的水库。
水库边上立了很多警示牌,每一个都在提醒着水下危险,禁止垂钓。
徐先生毫不在意,他钓了这么长时间鱼了,游泳自然也不在话下。
他把自己的船放进水中,连救生衣也没穿,就这样划着船去了水库中间。
谁也没想到这次会是徐先生钓鱼生涯中最后一次钓鱼。
徐先生的家人等了一夜,也没有等到徐先生回家,给他打电话也打不通,徐先生的家人就急忙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传来了消息,在一处野外的水库边,发现了徐先生的尸体。
徐先生的家属赶到水库边看到徐先生的尸体后,瞬间瘫软在地,徐先生乘坐的那艘小船已经被民警拉到岸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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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中还有几条鱼活蹦乱跳的鱼,而徐先生全身被泡的肿胀发白,没有一丝呼吸,家属扑到徐先生遗体前嚎啕大哭。
他们无法接受徐先生去世的事实,家中失去了顶梁柱,让他们一家子妇孺老小怎么过。
处理完徐先生的后事之后,家属决定讨要一个公道,他们把水库的管理者和接道办事处告上了法庭。
家属觉得徐先生之所以会在水库中溺亡,完全是因为水库没有做好应有的保护措施,才会导致徐先生出现意外。
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下,家属语气激烈,恨不得把心中所有的怨恨全部抛出来:
“因为你们没有给水库做好应有的措施,才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件事情你们必须要承担主要责任。”
街道办事处面对这样的不白之冤感到很震惊,水库旁边隔几米他们就立一个牌子,不知道在水库边立了多少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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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有人硬要下水的话,他们也没有办法啊,总不能时时刻刻盯着吧。
对比家属激动的态度,街道办事处就显得平静了许多,这件事情本来就不是他们的责任。
所以对于家属索要赔偿的诉求,他们完全不能答应。
经过双方激烈的争吵后,法言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在这次意外中,街道办事处并没有错误的地方,水库周围有提示的警示牌。
而且经过法院核实,街道办事处也没有存在任何失责的地方,而且水库也不是一个公开场所。
在这样的前提下,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徐先生明知道水库危险,而且又是在深夜,他依旧下水钓鱼,所出现的后果应当他自己承担。
街道办在此次事件中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家属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于是他们进行了上诉。
结果并没有如他们所料,二审依旧维持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诉求。
(来源:浙江男子水库捕捞时溺亡,家属起诉街道要赔偿126万余元,判了2023-03-28 17:55·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