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顺海,律师,擅长重大案件办理,山东德州律师。
寻衅滋事罪是由流氓罪分解演化而来的,是指无事生非,故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损毁、占用财物、起哄闹事。
分为以下5个类型
(1)随意殴打他人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财物
(4)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5)因上访引起的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两档刑期分别是5年以下和5-10年,对惩罚酒后闹事、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损毁财物、拦截汽车、谩骂侮辱他人、起哄闹事、破坏骚扰等起着关键作用,但是由于模糊性也成为口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出,寻衅滋事罪的边界不清晰,导致适用广泛化,要审慎处理因信访上访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
即便压力再大,也要克己复礼,不能无事生非、寻衅滋事。
曹顺海律师
于山东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