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在出生后被医生宣告夭折死亡,护士将“已经去世”的婴儿放在塑料袋中,随手丢进了垃圾桶里。

婴儿的姑姑随后去垃圾桶中查看,惊讶发现婴儿竟还有呼吸!

婴儿父母暴怒,医院为何会做出如此荒唐的行为、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一条小小的生命又为何刚刚诞生,就要经历如此波折?

一、期待新生命的到来

2010年10月26日,王海章和刘冬梅夫妇沉浸在喜悦之中,一个新生命即将降临在他们的家庭中,不出意外,夫妻二人将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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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章和刘冬梅都是江西人,二人在广东佛山为了家庭与生活打拼多年,终于在2010年得到了一则喜讯,刘冬梅怀孕了,这个家庭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夫妻俩满心欢喜地畅想着未来的三口之家,还为孩子的降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2010年10月23日,丈夫王海章陪同着妻子刘冬梅来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医院的门诊进行诊治。但经过全方面的检查后,医生告知了夫妻二人一个令他们忧心的消息,刘冬梅有可能会先兆早产,建议现在就住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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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医生诊断报告后的夫妻俩立刻就办理了住院手续。在医生与家属的照料下,刘冬梅腹中胎儿的生命体征逐渐平稳,各项检查报告也显示胎儿的一切都回到了正常水平。

然而,就在夫妻俩以为孩子会按照预先的计划顺利降生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2010年10月26日,正在住院中的刘冬梅突然腹痛不止。焦急的王海章立刻想请主治医生来进行诊断,但王海张连着请了两次后,医生才过来进行诊察。而为刘冬梅诊察过后的主治医生只是简单说了一句“已经来不及了”,便走出来病房再也没回来过,接下来的工作也只是交给了两位护士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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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护士来到病房之后,以接生为由将王海章赶出了病房。随后,便在普通病房中为刘冬梅进行了接生。

在王海章焦急的等待后,刘冬梅终于在清晨诞下了一名婴儿。然而,产房内的情况却不像王海章想象中的那么顺利,王海章期待中的新生儿哭啼声并没有出现。

二、“早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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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一名护士从产房中走了出来,手中还拎着一个黄色的医疗塑料袋。护士告诉王海章说,他们夫妻俩的孩子由于是早产儿,一出生便没有了生命迹象,黄色塑料袋中便是他们的孩子。

听到自己刚诞生的孩子已经去世消息的王海章悲痛万分,立刻就联系了自己的姐姐,也就是孩子的姑姑王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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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平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到了医院,安慰完弟弟王海章,王和平便开始向护士了解情况。可连着追问了几遍,都只得到了护士“是个女孩儿”的回答。王和平想着毕竟是弟弟与弟媳的孩子,便请求护士带着他一起去见见小孩最后一面。随后王和平便拉着王海章跟着护士来到了医院处置室的厕所中。

在得知孩子只是被放在处置室厕所中的一个垃圾桶中时,王和平的心中既惊诧又疑惑。可就当王和平走到垃圾袋旁的时候,却惊讶地看到,装着婴儿尸体的袋子似乎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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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平来不及多想,立刻就打开了紧紧系着的垃圾袋,可眼前的一幕令她先是惊喜,而后便转为了愤怒。令王和平惊喜的是眼前的婴儿还活着,婴儿的脸上和口中还覆盖着羊水膜,不仅四肢可以活动,胸口还随着呼吸一上一下地起伏。

可在惊喜过后,王和平转而愤怒起来。一个活生生的婴儿,还有着呼吸,还能够行动,怎么就能够被医院当作夭折的新生儿人随手丢在垃圾袋中处理掉?如果自己没有及时发现的话,一条鲜活的小生命岂不是就会被医院抹杀,甚至死无对证?

三、不负责任的医院

可令王和平震惊的不只只是幼小的婴儿“死而复生”。当初王和平一遍遍地询问护士婴儿的性别,得到了护士“是女孩儿”的答案。可现在,眼前的这名婴儿分明就是一名男孩儿。

王和平与王海章立刻从垃圾袋中抱出了婴儿,小心翼翼地为孩子擦拭身体,并赶忙叫来了医生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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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救下婴儿后,王海章用手机留下了证据,愤怒的一家人决定追查到底,必须为自己和这孩子讨回一个公道,让医院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一家人在之后联系到了当地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是当地一家公立综合性二甲医院。虽然早产儿的呼吸等各项生命体征较弱,甚至很难直接对其生命健康情况进行评估。但是,判定新生儿是否死亡需要一套晚辈且复杂的流程,同时还要使用各种相关医学仪器进行监测。

但当时进行接生的两名护士在新生儿降生之后就草草判定了孩子的死亡,还将其随意地装在了医疗垃圾袋中,丢进了处置室厕所的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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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不断地发酵,越来越多的媒体和社会舆论开始关注事件的起因和发展走向。佛山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也对该事件进行了充分的重视,很快便对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医院以及该事件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并得到了结果。

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接受调查处罚,免除了该院副院长、医务科科长、妇产科主任等人的职务,责成该院院长做出深刻检讨。刘冬梅母子被送往了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继续接受治疗,并由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承担其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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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相关医生和护士对生命极不负责的行为可以称得上是草菅人命,不过幸运的是,王海章和刘冬梅的孩子最终还是幸存留下来。

虽然新生儿的体重只有不到四斤,各项生命体征还不稳定,不过一家人终于可以相聚在一起,医院中的当事人也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也算是为这次事件画上了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

护士将早产儿判定为已经死亡,并将其扔进垃圾桶,导致孩子陷入危险境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行为。

故意杀人是使用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权,而任何侵犯公民生命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在这种情况下,护士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而且就算她不是直接杀害了这个,她将其置于危险环境当中,那就等同于间接杀害了孩子,所以也叫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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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应当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负有保护责任。

而且医院属于公共场合,应该承担相应的保护责任,但是因为医院的护士错误判定早产儿为已经死亡,并将其扔进垃圾桶,这明显违反了医疗职业道德和医疗规范,属于医院失职行为。因此,医院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家属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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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方面就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确保医疗行为符合专业标准,毕竟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如果个个都这样草菅人命,那么谁还敢继续信任医院?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这不仅是对自身的严格要求,而且也是对于患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