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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振的提请,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市中级人民法院14名同志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高美峰为14名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所有接受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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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张伟、安述峰为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李艳为立案庭副庭长;
仕玉发为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丁燕鹏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程艳为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张奇为民事审判第六庭(速裁庭)副庭长;
徐威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玉琪为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赵津武为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寇运龙、刘李彦、马俊峰、袁萍为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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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肖晓
供稿 | 市中院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