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树立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身心健康,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治副校长带着关怀与期许走进铁东实验小学,为这里的孩子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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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分别从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哪些权利、监护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遇到校园欺凌应该如何防范几个方面入手,结合实际典型案例,为同学们深刻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如何应用。

“同学们,学生能将手机带到课堂吗?”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异口同声地给出了答案,但与这个问题相对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又使同学们陷入了思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关于:“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的规定,让同学们学习到了法律更为客观的解答。

“发现学生有欺凌行为学校应该如何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官给学校和同学们耐心、细致地分析了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和预防措施,结合案例,从学校应当完善制度、积极开展防治欺凌的教育培训、及时制止并作出认定处理,对被欺凌者及时心理疏导,对欺凌者加强管教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依法处理几个层面生动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2024年第三次修订,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更加全面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堂法治课给铁东实验小学的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同学们课下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利用学到的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并规范自身行为,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