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4年沙坡头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4〕66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片区范围,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考试、奖励、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稳妥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三)坚持全纳原则。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片区动态调整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适当调整学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方式

(一)小学一年级采取网上登记方式报名。家长可以登录“我的宁夏”“宁夏政务服务网”或“沙坡头区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沙坡头区招生入学平台的指引完成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二)七年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七年级新生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以学校为单位线下核验入学材料,将核验后的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入学系统完成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四、招生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招收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

五、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

(1)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自有住房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名下持有在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本人产权占比不低于51%,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2)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名下持有因拆迁安置的安置性住房(具有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及其它费用票据),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3)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名下持有从拆迁户手中购买的安置性住房(具有原安置房房主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备案材料,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4)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非沙坡头区户口,但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本人名下持有自购房、自建房、安置房证明且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并提供在沙坡头区的务工证明;

(5)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住建部门分配安置的廉租房、公租房,提供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房合同,并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6)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沙坡头区租房居住、租房经商;房屋所有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入学者与房屋所有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根据市区小学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7)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二手房买入后,户口虽已迁入,但房屋产权所有人没有变更;购房虽已迁户但未实际入住者;购买营业用房,已迁户但该房屋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者,根据市区小学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8)从2025年起,市区小学入学要求《不动产证书》(购房合同)登记日期满一年(即2024年9月1日前)且以实际入住为准。

2.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沙坡头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新生入学登记公告》,明确报名时间、服务范围、所需证件、招生办法等相关内容。

(2)优待对象招生(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

招生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的军人、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行登记。

核实信息:符合条件的适龄生家长将证件于7月5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教育局213室,逾期不予审核。

名单公示:区教育局将对学生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3)第一轮招生(符合片区入学政策的适龄学生)

登记阶段:家长选择对应的小学,到线上进行登记填报信息,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小学。

核实信息:学校审核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对需核实的材料,采取网上审查、线下核查及必要时到相关部门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名单公示:学校将第一批名单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4)第二轮招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发布学位:区教育局根据市区小学招生计划及第一轮招生情况,向社会发布空余学位数。

登记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片区内租住、借宿的适龄儿童家长选择对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小学。

招生录取:若登记入学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

各学校电脑随机派位,须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家长代表在现场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名单公示:学校将第二批名单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5)第三轮招生(调剂)

招生对象:前两轮未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第三轮补录。

名单公示:学校将第三批名单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6)学生注册。公示结束后,取得入学资格的适龄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小学办理入学,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注:1.同一家庭当年有2个(双胞胎)及以上孩子同时入一年级的,持户口本到教育局登记后,其中1人填报入学意愿,电脑随机派位时可将2个及以上孩子安排在同一小学。

2.因属地学校划片变化产生的同一家庭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兄(姐)进入同一所小学就读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教育局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后,条件允许的给予适当调整。条件不允许的,给予情况说明。

(二)初中招生

(1)根据《关于对市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家庭住址信息进行核实统计的通知》要求,结合毕业生原就读小学位置、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统一调剂的原则,分别将适龄儿童安排到中卫二中、中卫三中、中卫四中、中卫五中、中卫六中、中卫七中、中卫九中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住址、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给予安排入学。具体报名事宜将通过“沙坡头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特殊群体照顾政策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的军人、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引进在同等条件下,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优待。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七、工作要求

(一)入学招生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学区、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精神,严格落实各项招生入学政策,严肃招生入学纪律,保证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正常入学,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严禁招收服务范围外的学生入学,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严禁宣传“尖子生”、中考状元和学校升学率等。学校要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标准》,严格控制班额、校额,逐年消除大班额、大校额,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落实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定。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各学校要严抓控辍保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中卫市沙坡头区招生工作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附: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一、小学片区

中卫一小:鼓楼东西街以南,怀远南街以西,南苑路以北,向阳步行街以东及香山西街路南126号(含)西侧小巷(标志物为原供热公司高烟囱)以东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美利城市花园、美利2期、美利南花园、紫润华庭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南苑路以南及文昌南街以西的敬老院家属楼、卫生系统家属楼、印刷厂家属楼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二小:鼓楼西街以北、鼓楼北街以西、新墩路(沙姚线)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颐和家园、城北村、八字渠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三小:鼓楼北街以东、和睦巷(原兴拓巷)及李家大桥以西、铁路线以南、鼓楼东街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四小:向阳步行街以西及香山西街路南128号(含)东侧小巷(标志物为原供热公司高烟囱)以西、鼓楼西街以南、南苑路以北、新墩路以东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南苑路以南、阳光巷以西、瑞丰路以东、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五小:阳光巷以东、文昌南街以西、南苑路以南、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内及水木兰亭(南苑路以南及文昌南街以西的敬老院家属楼、卫生系统家属楼、印刷厂家属楼除外)居住的适龄儿童;世和悦榕府邸、香山秀府、壹号名邸、众一山水城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六小:南苑东路以南、蔡桥路以东、文萃南街以西、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在东关新村、东关小康楼、康民花园、美利东方明珠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七小:鼓楼东街以北、和睦巷(原兴拓巷)李家大桥以东、十里水街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鼓楼东街以南、怀远南街以东、南苑路以北、文萃南街以西范围内(除东关小康楼、美利东方明珠、康民花园)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六中(小学部):中央大道以南、鼓楼南街以西、机场大道以东、滨河西路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众一山水城除外);大板村、新墩村、炭场子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九小:中央大道以南、怀远南街以东、迎宾大道以西、滨河东路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蔡桥新村、供电局朝阳小区、黄河花园一期、二期在1#—22#、76#、77#、86#—95#及别墅区1#—29#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十小:和睦巷(原兴拓巷)李家大桥以东、十里水街以北、迎宾大道以西范围内及夏华家园居住的适龄儿童;双渠村、韩闸村、赵桥村、谢滩村、白桥村、新滩村、柔新村、曹闸村、史湖村、瑞应村、美利村、冯桥村、白湖村的适龄儿童。

中卫十一小:中央大道以北、瑞丰路及新墩路(沙姚线)以西、机场大道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内(含上游新村、三合家园、江元隆府、金沙国际、康乾雅苑、宜居家园、碧桂园、黄河明珠)居住的适龄儿童;迎水桥镇涝池村村部以东,姚滩村、杨渠村、夹道村、何滩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中卫十二小:迎宾大道以东、滨河路以北、中央大道以南、宁钢大道以西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黄河花园一期、二期在23#—49#、58—67#居住的适龄儿童;物华林居、迎宾一号居住的适龄儿童;尚东枫景及双桥村居住的适龄儿童。(中卫十四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中卫十三小:迎宾大道以东、中央大道以北、铁路线以南、柔一街以西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文萃南街以东、鼓楼东街以南、迎宾大道以西、中央大道以北居住的适龄儿童(迎宾一号、物华林居除外);柔远镇居住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到中卫十三小就读。

现在郭营村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选择到中卫十二小、中卫十三小就读。其它镇(乡)学校一年级入学范围不变。

二、初中片区

中卫二中:鼓楼西街以南、鼓楼南街以西、中央大道以北、应理南街以东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中卫三中:鼓楼南北大街以东、中央大道以北、怀远路以西、长城东街以南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中卫四中:怀远路以东、中央大道以北、柔一街以西、铁路线以南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中卫十小的部分就近毕业生。(中卫十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中卫五中:鼓楼北街以西、鼓楼西街以北、厚德巷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含幸福立方小区);火车站广场以东、长城东街以北、怀远路以西、铁路线以南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官桥村、沙桥村、城北村、韩闸村、八字渠村的小学毕业生。

中卫六中(初中部):中央大道以南、秀水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机场大道以东(含大板村)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非市区户籍且无自购房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中卫七中:中央大道以南、秀水街以东、滨河大道以北、宁钢大道以西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双桥村、郭营村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中卫十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中卫九中:鼓楼西街以南、应理南街以西、中央大道以北、机场大道以东(含涝池村)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铁路线以南、厚德巷以西、鼓楼西街以北、机场大道以东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香山乡小学毕业生及非市区户籍且无自购房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宣和镇山羊场小学、曹山小学、丹阳小学、草台小学的毕业生可选择到东台学校或宣和中学中的任何一所学校就读。其它镇(乡)学校中学初一年级入学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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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问题解答

为使广大家长进一步了解今年秋季中小学招生相关政策,现就招生入学方案中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1.2024年秋季沙坡头区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4年秋季,沙坡头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截止日期是2018年8月31日。

2.孩子能不能办理延缓入学?流程是什么?

可以。孩子因自理能力太差或者其他原因可以延缓至7周岁入学,特殊儿童可以延缓至8周岁(一般不超过8周岁)。流程是由学生家长在开学第一周持户口簿到沙坡头区教育局,填写《适龄幼儿延缓入学申请表》,进行备案。(中卫三小、中卫六小片区内到中卫市教育局进行备案)

3.今年中小学报名方式有什么变化?

今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更加方便、快捷。“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中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可以实现入学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等“一网通办”。

4.今年中小学秋季招生的原则是什么?

对于学位紧张的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安排在片区学校入学,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安排在邻片区就近的学校就读。

5.关于中小学招生的优抚政策有哪些?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自治区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符合优抚政策的,经过审核后,落实教育优抚政策。

6.今年阳光分班方式和去年一样吗?

是的,今年分班方式依然按照现场阳光均衡分班,接受社会监督。

7.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转学怎么办理?

(1)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要求,中小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学籍管理部门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2)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转学学生应提供学籍基本信息(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或由区教育局调配,如学生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内容来源:沙坡头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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