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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后门、堵偏门”之外,也要有“开正门”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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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闵萧(媒体人) 编辑/马小龙 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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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被弃海中”,惊魂一幕该引起重视。图/社交平台截图

这两天,海南万宁再通报“游客称潜水被弃海中”事件。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自称“潜水教练”的孟某因无潜水教练资质,被责令停止经营潜水活动没收违法所得6960元,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另还有经营潜水培训等2家公司,合计被罚超20万元。针对此次暴露出来的问题,万宁市将加强对潜水等涉水业态经营项目的监管,引导行业加强自律。

游客完成潜水后,居然迟迟没有被事先约定的船只接上岸,最终不得不在海里游泳两个多小时才安全到岸。如此惊魂一幕着实奇葩。

而从调查通报看,此事中的问题还远不止如此。比如,涉事“潜水教练”孟某并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有偿带领3名游客出海开展潜水培训,是通过网络渠道达成的“私下”交易;孟某租借船只的公司,也存在未按要求报备出海的违规行为。

而此前孟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前往特定海域潜水,需要该海域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其被工作人员告知,涉事潜水公司非常专业,也没有去查询公司的相关证照。

很多人都知道,潜水是海南游的热门体验项目之一。但是,作为一项高危体育运动,潜水不仅对个人身体状况有要求,教练、培训企业、培训海域等都有非常明确的资质要求和规范,绝不可以任性而为。

如万宁就明确规定,任何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在洲仔岛等海岛及周边海域进行潜水、钓鱼、游泳等非法旅游活动;《海南省潜水经营管理办法》也要求,申请潜水经营必须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商家必须配备20名以上的潜水技术指导人员和6名以上的救助人员。擅自经营潜水项目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显然,此事中的教练和相关企业,参与潜水培训和经营的资质都存在问题。从未报备出海,到未按时接游客上岸,都明显与相关规定存在冲突,本质上说就是一种违规违法操作。目前的处理结果,也足以反映出事件的严重性。

然而,这类现象在当地很难说只是偶然个例,仅有个案的严肃处理或难以避免出现“后来者”。事实上,据万宁相关部门此前的公告,已经有多个企业和私人教练,因为没有“高危证”独立开展潜水教学活动,被相关部门处罚。而今年3月,三亚警方还打掉一个在潜水过程中摘游客潜水面罩,强迫购买拍照服务的黑心团伙。

对这类乱象,海南省其实早就有明确的治理行动。如2020年9月就出台通知,要求严查无证擅自经营潜水行为,对无证擅自经营的“黑潜水点”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但这次的“惊魂一幕”表明,当地潜水经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未被彻底消灭。

下一步到底如何解决?此次通报提出了一系列的治理举措,如严厉打击各类线上线下非法拉客等行为,加快海陆空公共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对无照经营坚决取缔,做好水上交通运输类工具的备案监管。这些工作当然很重要,但除此之外,也不能忽视了相关的信息服务。

要知道,潜水对多数游客都属于新鲜事物,并具有相当的专业性,这使得游客与提供服务的商家之间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也是大量不具备资质的教练、企业能趁虚而入的重要原因。

鉴于此,加强常规性的市场监管之余,在各类旅游信息平台,以及港口、码头、机场、景点等场所,强化线上线下关于潜水的价格、教练与企业经营资质和相关规范要求等信息的披露。从而让游客提高警惕意识,压缩“灰色”经营者忽悠游客的空间。

另外,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企业经营潜水业务的门槛非常高。比如,办潜水“高危证”就需要海域使用权,动辄几千万元的价格不是中小企业能承受的,像万宁目前就仅有2家合法的外海潜水俱乐部。当地也需要在“关后门、堵偏门”之外,考虑怎么“开正门”。

无论如何,潜水经营领域的种种乱象,不仅威胁到游客的生命安全,也破坏旅游市场环境,有损地方旅游形象。应该有更多更得力、更系统的规范举措。

值班编辑 康嘻嘻

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号“新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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