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张大合
被执行人:张大合,男,1971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汝南县三门闸街道白庙村大张庄37号。
身份证号:412826197110220811。
执行标的额:16000元。
为使案件得以有效执行,依照法律规定,悬赏如下:
提供财产线索得以部分执行或全部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0%给付酬金。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凡能够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张晨辉 (执行员)
联系电话:
0396-2168066 18568093085
申请执行人电话:18749285354
汝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