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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就近期两岸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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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凤莲资料图

记者提问:

大陆出台《意见》,其中第21条指出“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其他犯罪,可以参照本意见办理”。请问该项规定是否适用外国人,比如美国官员支持台湾加入WHA或WHO?

朱凤莲:

这份司法文件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惩治犯罪,坚定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记者提问:

大陆出台《意见》在“准确认定犯罪”方面,其中一项指出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改变一中原则和统一也等同犯罪。可以理解这项规定针对的不只是名嘴,还包括自媒体人、传统媒体人、历史文化或教育工作者,新闻传媒包括主流网络,范围领域更加广泛复杂。请问国台办未来如何能够准确认定,而不会因此引发岛内相关业者和人士的恐慌?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

这份司法文件的规定非常严谨,请准确、完整引用相关条文。你提到的该项规定针对的是“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惩治犯罪,坚定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记者提问:

对于大陆出台的《意见》,台陆委会称对台湾没有约束力,台湾有专家也称,这是用“法律战”制造心理恐惧,无助两岸交流,这对于两岸交流没有帮助,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

《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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