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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空飞起!幸“盔”有它!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

重要性不言而喻

今天这位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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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18时许,逯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陵川县国道342线某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其同方向行驶的姚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相撞后二轮摩托车又撞在停在路外的小型面包车上,造成姚某受伤、三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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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晋城某路段实拍!一人被撞腾空飞起……

由于逯某驾驶机动车向右变更车道时

影响了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

所以陵川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

小轿车驾驶人逯某应负本起事故的

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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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庆幸的是

此事故中

‍姚某因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

头部未受伤

注意!

头盔≠头盔

工地安全帽≠安全头盔!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

马上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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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戴”与“不戴”

真的大不一样

请广大市民朋友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

戴上头盔,扣好卡扣

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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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