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加强管理,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25日对外公布。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通知,两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

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国家公园、其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公园支出用于国家公园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创建和运行管理、协调发展、保护科研和科普宣教、国际合作和社会参与;其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等;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用于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确定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修复、补偿等。

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偿还举借的债务及其他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无关的支出;不得与中央基建投资及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交叉使用、重复支出。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国土绿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国土绿化支出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油茶发展以及其他国土绿化等;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产救灾等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普查),以及林木良种培育和草种繁育、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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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多功能型立体固沙车在甘肃省武威市的治沙基地进行“草方格压沙”作业。摄影/章轲

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我国在生态方面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且面临“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问题,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加大林业草原发展和生态修复,各方资金需求量大,新规出台有助于缓解地方资金压力。

进入“十四五”,生态保护和修复被摆上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在防治荒漠化方面,多年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荒漠化土地治理。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1.1亿元资金,支持7省(区)开展荒漠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今年,国家新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加大对“三北”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并已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120亿元资金。据国家林草局介绍,补助资金将聚焦重点、突出难点,强化对重大任务、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提高政策精准性。资金主要用于五项支出,包括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支出,用于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中幼林抚育、湿地保护修复等;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支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支出;“三北”工程“两化”(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示范支出等。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充分考虑“三北”地区财政状况,将强化现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政策等措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据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保尔森基金会此前联合发布的研究报告介绍,中国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支出,尤其是中央财政持续增加,其次是地方财政,民间资金和国际资金占比较低。未来,资金仍存在较大缺口。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提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法分配。采取因素法分配的由国家林草局会同财政部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对相关改革或试点,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等可以定额补助。采取项目法分配的由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通过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具体项目。

该管理办法规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期限和标准为:每亩退耕还林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期限和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500元,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300元,分三次下达,每年100元。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预算分解下达、组织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同样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在资金分配上,生态护林员支出资金分配主要考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延续以前年度测算结果基础上,统筹考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配。

在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上,国家均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