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将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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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上海市人社局供图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市人社局此前发布的提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