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南阳建设中路证券营业部:

远离毒品洗钱犯罪 共创美好和谐社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什么是涉毒洗钱罪?洗钱的主要方式有哪些?“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南阳建设中路证券营业部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号召,开展“远离毒品洗钱犯罪,共创美好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普及毒品的危害及防范毒品洗钱知识,增强广大居民、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防范毒品洗钱风险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什么是涉毒、洗钱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清洗,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犯罪行为。

毒品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制造和贩卖毒品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洗钱活动与毒品犯罪相伴而生。洗钱活动在为毒品犯罪清洗毒资的同时,也为扩大毒品犯罪规模提供了资金支持,助长了毒品犯罪的蔓延。

毒品、洗钱犯罪真实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6月25日公布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例,节选其中典型案例:陈某南单独或指使梁某辉、吴某坚在广东省肇庆市、佛山市贩卖毒品。陈某南为逃避司法机关追查,长期使用陈某琛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沟通毒品交易事宜及收取毒资,使用陈某琛、严某妹、吴某铿与吴某坚的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指示梁某辉将贩毒所得的部分毒资转化为现金。梁某辉、吴某铿、陈某琛、严某妹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仍按照被告人陈某南指示收取、转移。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认定陈某南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罚金一万元;认定梁某辉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四千元;认定吴某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认定吴某铿、陈某琛、严某妹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如何防范成为涉毒洗钱犯罪的工具人

洗钱犯罪手段花样频出,日常生活中需做好以下几点,避免成为“洗钱工具人”:1.提高警惕,远离毒品犯罪活动,切勿落入洗钱陷阱。2.保管好身份证件、证券账户、银行卡、收款二维码、支付结算账户等,不要转借、转售给他人使用;对陌生人的电话、短信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转账,不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3.不要用自己的支付结算账户为他人接收或转移资金,更不要为他人多次提现、存现。4.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配合金融机构完成客户尽职调查。5.警惕各类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贷款、刷单盈利返现活动,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全媒体记者 曹立峰 通讯员 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