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

“台独”顽固分子,现在该睡不着了!

6月21日,注定将在中国完成统一大业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它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两岸统一进程正在加速!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这是对最近以来频频挑衅的台独分裂势力的回击:当我们持续释放“和平统一”的善意,而一些台独顽固分子却越跳越凶时,是时候重拳出击、敲山震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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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意见》真的是亮出了杀手锏!

首先,这些措施,是“严惩”性的,最高死刑!

只要是搞台独,就一定会受到严厉惩罚。

“台独”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如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

其次,这些措施,是“终身”性的,终身追诉、一辈子有效!

换句话说,“台独”分子们现在收手还来得及,现在不收手继续搞“台独”,追诉期是永远!

如果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间的限制,永久性倒查。

只要他们还没死,绞索就永远在他们头上。

再次,这些措施,还是“针对“性的,擒贼先擒王!

我们可以看到,《意见》对不同程度的分裂行径,强调要坚持宽严相济,体现罚当其罪,就是要“台独”分子们好自为之。

我们不是要针对所有台湾人民,我们锁定的,是那些恶贯满盈的“台独”顽固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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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对台独分子,只要他们迷途知返,主动放弃台独立场、划清台独界限、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对涉嫌的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不起诉。

有人或许会问:湾湾陆委会不是说了吗,大陆对台没有所谓的司法管辖权,这个法律制定出来后,会不会形同虚设、废纸一张?

这个嘛,要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1、统一前:缺席审判。

换句话说,以后这些“台独”顽固分子,只能龟缩在台湾岛内,寸步不敢离岛。

只要他们敢离开台湾,咱们就可以对其进行全球通缉,通过与咱们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把他们捉缉拿回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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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他们逃到欧美也不顶用,毕竟台独分子在台湾还有点用,逃到欧美那就分文不值,欧美爸爸是不可能出钱养一辈子的。

2、统一时:特别执法。

活抓赖清德,解放台湾岛。

台湾是我们领土的一部分,如果将来发生武统,那么武统也将只是一次打击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的特别执法行动。

以后,咱们看赖清德们,就像看犯罪分子一样,对待“台独”最后就会像对待贩毒和电诈一样处理。

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这也可以为“斩首行动”提供法律依据。

这一下,岛内某些人果然感受到巨大的压力,而那些顽固分子们,更是感受到浓浓的杀气。

想想吧,数年后,他们会被押解回大陆,尔后执行死刑!赖清德、蔡英文,胆都要吓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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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希望有更多岛内民众,明白赖清德当局在将台湾带入更危险境地,阻止赖清德走上分裂国家、兄弟阋墙那一条绝路,不要把批判的武器逼成武器的批判!

当然,咱们老百姓也要保持定力,相信国家有决心、有能力、有智慧解决台湾问题,主动权掌握在咱们手里。

中国复兴的脚步不可阻挡,两岸统一已经进入倒计时,中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大势!

台独分子们,不要跳的欢,小心拉清单。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