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中共呼中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关于黑土地保护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农业农村局,采取“一拖八”方式,对我区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专项巡察。2024年3月15日,向九家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自2024年3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区黑土地保护工作巡察反馈会议以来,按照党组书记是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为确保整改速度和质量,多次主持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共同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黑土地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黑土地保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原因,落实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主体责任扛的不牢。一是学习不够。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没有黑土地保护方面的学习记录;二是没有编制规划。农业农村局没有会同发改局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也没有编制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三是对总书记指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巡察组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有关指示以及黑土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在与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谈话时,29人次当中只有8人能够介绍少许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黑土地的重要讲话和黑土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农业农村局已沟通联系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本级发改部门,待上级部门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后,参照制定我区发展规划;三是相关单位召开学习研讨会,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黑土地保护意识。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有关指示以及黑土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讨论。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体制机制落实不严不实。一是机制不完善。自然资源局未能按照“黑土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组织成员单位制定并实施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二是未能向人大报告工作。按照巡察方案的要求,涉及黑土地保护的部门,每年要向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但是,我区不属于农业地区,所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等没有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汇报过黑土地保护方面的专项工作;三是田长制落实不到位。巡察组给52户基层群众代表及农户代表发放的调查问卷当中,有5人不了解黑土地保护的有关政策,有9户不了解田长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呼中区2023年黑土地调查工作成果,已拟定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初稿,并组织成员召开会议研究,会上一致通过,目前已开始实施;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已向呼中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黑土地保护专项工作议题申请,计划本年度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汇报议题;三是春耕期间,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单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黑土地保护宣传,结合“田长制”工作,向种植户宣讲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农户保护黑土地的自觉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不深不细。一是学习不扎实。被巡察单位对黑土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很少,除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以外,其他单位均没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以及《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进行过专题学习;二是宣传监督不够。各部门对于黑土地保护利用方面的宣传标语少、媒体宣传少、公众监督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部门已将黑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和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内容;二是各单位结合“黑土保护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组织人员围绕《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内容开展宣传工作,向民众普及黑土地的重要性、黑土地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公开举报热线,鼓励民众检举盗采破坏黑土地的行为,利用公众号平台“最冷小镇”发布黑土地保护利用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宣传效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黑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情况落实不到位。一是协调不够。自然资源局未能及时与各部门协调共同开展黑土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监测工作;二是未建立黑土地档案。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4部门未能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黑土地的理化性状、黑土层厚度、地形地貌、水土流失、污染状况等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未建立健全相关的黑土地档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呼中区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微信工作群,及时向成员单位传达黑土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监测工作任务,协调共同做好呼中区黑土地保护工作。二是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呼中区2023年黑土地调查数据,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呼中区域内黑土地的理化性状、黑土层厚度、地形地貌、水土流失、污染状况等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将调查结果、监测数据、分析评价汇总,建立健全相关的黑土地档案。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黑土资源管理监管制度不健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2部门没有制定占用黑土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标准、技术规范和具体管理办法。未建立健全相关的黑土交易备案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省厅尚未下发占用黑土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标准、技术规范和具体管理办法、健全相关的黑土交易备案制度的文件,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呼中区占用黑土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标准、技术规范和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呼中区黑土交易备案制度(试行)》;待上级文件下发后,我区进行修订完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一是案件办理效率低。公安局对移送的破坏保护黑土地的案件线索,不能做到快查快办。2020年我区有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区公安局森保大队在办理案件期间,过程较长,目前3起案件仍处于刑事转行政、准备移交阶段;二是舆情监测不细致。公安局网安大队对于黑土地保护日常网上监测,虽没有舆情事件,但是无常态化舆情监测记录;三是泥炭黑土车辆盘查不严。交通运输管理局对车辆运输检查力度不够,检查中虽未发现运输泥炭黑土车辆,但是,无工作检查记录。四是缺少监管制度。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制定打击网络交易平台黑土资源经营行为的监管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呼中区公安局森保大队、呼中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呼中林场、雄关林场对上述三起飞虎山28号线、白鲁山10号线,雄关小白山3号线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再次进行了现场勘察。经勘察,占用林地面积不够刑事处理标准,呼中林业局及所属涉案林场出具了案件证明及情况说明后,呼中区公安局于2024年5月对以上三起案件进行了撤案,目前正在向林草局办理移交手续;二是 交通运输局已与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并开展泥炭黑土车辆盘查不严的会议,加强对泥炭黑土车辆的盘查;三是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已建立舆情监测记录台账,密切关注呼中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APP站内信息,快手、抖音等短视频信息,呼中贴吧、天涯等论坛信息,一经发现相关舆情,立即上报;四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制定打击网络交易黑土资源经营行为的监管制度,从严打击违法经营泥炭黑土行为。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对落实黑土地数量保护不扎实。存在占用耕地保护目标内永久基础农田以外的耕地种植中草药7.2亩的“非粮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已会同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排查小组,针对占用7.2亩耕地种植中草药的行为展开复查,并同农户协商,待秋季药材成熟起收后,恢复种植粮食作物。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黑土地质量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一是面源污染存在隐患。农业农村局未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不能对各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做好回收处置,全区设置的一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作用发挥不好,且未建立相应的处置流程。二是测土配方施肥和扩大有机肥施用落实不规范。五年来农业农村局仅在2022年为全区32家农户发放施肥建议卡,其余年份均未发放施肥建议卡;关于落实黑土地保护工作农业技术培训不够重视,未组织区、镇两级农户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对农户进行掌上植保知识的普及面不够,无法充分发挥掌上植保的功能与效果。三是固体废弃物管理不严格。生态环境局对防止固体废物流入农田、污染耕地行为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具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区农业农村局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源头管控,在农药经营门店增设两处回收网点,同时加强执法检查,联合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2次,农业部门开展检查10余次,切实在源头上管控好农药,消除面源污染隐患;二是农业农村局已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联络,如实上报农户测土配方需求,争取纳入地区测土配方检测规划范围内,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春耕期间,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单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黑土地保护宣传,结合“田长制”工作,向种植户宣讲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农户保护黑土地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植保队伍体系,选聘基层植保员1人,负责全区病虫害监测调查、监测设备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工作,充分发挥掌上植保的功能;三是呼中生态环境局已制作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固体废物流入农田、污染耕地。区政府与呼中垃圾填埋厂签订责任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处置率均达到100%,全区土壤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并总体优良,无土壤污染地块。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集中整改期内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集中整改期内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五、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无长期整改任务。

六、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检视党性、推动发展、锤炼作风的重要契机,推动巡察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改出实效。

二是政治担当再强化。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再研究、再落实,挖深找准问题根源,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常态长效推动各项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切实从源头堵塞漏洞短板。

三是政治责任再落实。以本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汲取教训,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力度不减,将整改措施制度化,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提升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黑土地保护工作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7-3438884;电子邮箱:hznw888@163.com。

中共呼中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6月14日

监制:孙剑波

审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白玉

编辑:冷秀妹

供稿:呼中区林业和草原局

您看此文用· 秒,转发只需1秒呦~

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我们的邮箱是:hzxcwx@163.com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