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秦岭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举行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机制签约仪式,会签了《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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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立足各自职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议事协调、行刑衔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畅通相关执法司法部门沟通渠道,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构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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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就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强化宣传联动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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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后,各成员单位前往山阳县城关街办葛条村古树名木保护点查看了古树保护情况,听取了林业部门关于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资源、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工作介绍,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后续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守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进行了表态发言,并集体重温了秦岭生态卫士誓词。

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形成司法机关与林业部门良性互动,协同推动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以法治之力护航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长远发展。山阳县检察院将持续依法高质效履职,提高保护能力和监督水平,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