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地!快看有你们家嘛

顺序: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番禺区
从化区—增城区

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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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下同)

海珠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海府〔2024〕14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海珠湾隧道工程(海珠区段)。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经济联合社、三滘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五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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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经济联合社、三滘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计2.6685公顷,其中农用地1.1544公顷(耕地1.0658公顷)、建设用地1.5121公顷、未利用地0.002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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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6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海珠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海府〔2024〕13号)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五凤五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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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五凤五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6550公顷(24.825亩),其中农用地1.4246公顷(21.369亩),含耕地1.1665公顷(17.4975亩);建设用地0.2304公顷(3.45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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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期限:2024年月5日30日至2024年6月28日。

海珠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海府〔2024〕12号)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赤沙第七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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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赤沙第七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0608公顷(0.912亩),其中建设用地0.0608公顷(0.91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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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期限: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7日。

花都区

图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下同)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花府预征〔2024〕60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四联经济联合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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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征收土地面积:59501平方米(合89.251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4日。

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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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下同)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南府征字〔2024〕9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黄阁镇小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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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107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建设用地0.0106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0107公顷(草地0.0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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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南府征字〔2024〕8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横沥镇庙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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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7757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4.7757(含耕地4.3883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4.7757公顷(含耕地4.388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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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南府预征〔2024〕26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事业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大岗镇新联一村、新联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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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工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17.6846公顷(合265.269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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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下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预公告(穗番府预征字〔2024〕50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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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0153公顷(合0.229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番府预征字〔2024〕49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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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4.2817公顷(合64.225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番府预征字〔2024〕48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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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5.879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不少于30日)。

从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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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下同)

穗从府征〔2024〕10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政府储备用地(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凤院村、江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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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741平方米(合5.611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日。

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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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下同)

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增府预征〔2024〕73号中新镇霞迳村、三迳村、安良村53.972亩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城乡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中新镇霞迳村、三迳村、安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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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3.5981公顷(合53.972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增府预征〔2024〕72号中新镇大田村、乌石村、坑贝村586.742亩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城乡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中新镇大田村、乌石村、坑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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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39.1161公顷(合586.742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增府预征〔2024〕71号中新镇乌石村31.871亩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城乡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中新镇乌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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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2.1247公顷(合31.871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4日。

来源:广州本地宝
--THE END--

本刊法律顾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谢炎燊、陈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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