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北京腾达中盛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的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公告

郑玲:本院受理原告咸宁盛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鄂1202民初31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小兵与被告李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支付原告门窗款14293元)、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辛集法庭(辛集司法所院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冀0403民初1176号

齐同乐: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玉慧诉被告齐同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4)冀0403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董海玲:本院受理原告马骁越与被告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田少哲:本院受理原告李春刚与被告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张连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冀彩与被告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北京堂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北京堂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小明与被告你们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苏小凤:本院受理原告郭庆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公告

乔万里:本院受理原告宁陵县惠通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吉0322民初49号

庞云峰:本院受理张静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322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孤家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公告

刘振新:本院受理原告林衍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告

王钰涵,张高奇:本院受理原告王大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02民初3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公告

王本艳、蒋彪彪:本院受理原告王志丹诉被告王本艳、蒋彪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3114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冀0432民初647号

李松松、郭红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和农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432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费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王菲菲:本院受理韩世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程学峰: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人民法院房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5049号

陈勇、张春林、柳华兴、太平洋电子(淮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华诉被告陈勇、张春林、柳华兴、第三人太平洋电子(淮安)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5269号

王凯峰:本院受理乔正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4164号

陈勇、张春林、柳华兴、太平洋电子(淮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亚诉被告陈勇、张春林、柳华兴、第三人太平洋电子(淮安)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4169号

陈勇、张春林、柳华兴、太平洋电子(淮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邢云诉被告陈勇、张春林、柳华兴、第三人太平洋电子(淮安)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4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鄂0581民初1347号

高尚琴:本院受理原告向自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诉讼执行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你放弃答辩及举证的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即2024年8月8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枝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鄂0581民初677号

刘浪:本院受理的原告唐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581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唐平偿还借款本金63500元,并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支付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由你负担案件受理费1388元。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判后答疑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公告

蒋志涛:本院受理武汉市硚口区鑫凯丰五金店诉蒋志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4民初1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吴国志:本院受理武汉市硚口区鑫凯丰五金店诉吴国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4民初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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