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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6月23日,美的置业发布了将房地产业务剥离上市公司的公告。

美的置业表示,其拟将房地产开发业务进行内部重组,由私人公司持有该业务,同时组建私人公司集团,通过实物分派私人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私人公司从上市公司剥离。

由于实物分派在上市规则的规定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则,美的置业将向选择不接受私人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现金替代。

根据建议分派,股东可选择按照其于记录日期在公司的持股比例收取私人公司股份,或收取现金替代,若股东选择不接受及获取私人公司股份,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能够或不被允许持有私人公司股份,及/或未有回应选择、接受及获取私人公司股份的相关请求。

于重组完成后,房开业务产权线将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持有,调整为兄弟公司持有,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将专注经营性业务,围绕物管、商管、智能化、装配式建筑和内装开展业务,以及承接控股股东所持房开资产的全链条开发管理。

基于建议分派,实物分派应按每股股份对应一股私人公司股份的基准实施;及根据现金替代应就选择现金的股东持有的每一股股份支付5.90港元现金代价,该金额较美地置业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3.75港元,溢价约57.33%。

建议分派完成后,私人公司集团将不再成为美的置业的附属公司,并将由控股股东和选择实物分派的股东通过持有私人公司股份而持有,美的事业将继续经营保留业务,而其股份将继续于联交所上市。

对于将房地产业务剥离上市公司,美的置业给出了5点理由。

第一,尽管其设法满足“三道红线”的要求,但仍须承担沉重负担及债务以支持房地产开发业务。而剥离后将减少美的置业的负债和重资产属性相关的信用风险,并为股东提供变现其在部分投资的选择权,减少房地产业务投资的风险。

第二,将重资产房地产开发业务剥离,将不可避免缩减整体业务的规模,但将重心转移到轻资产模式,可保留美地置业能够利用其在房地产行业的专业知识,实现更高的利润,并减少房地产市场的周期性风险敞口。

第三,当前,轻资产保留业务相对较高的利润,被房地产业务较低的利润率冲减,因此投资者难以单独对轻资产保留业务进行估值。而重组及建议分派后,美的置业的股价将更好地反映保留业务的价值。

第四,建议分派将为股东提供同时保留其在保留集团和私人公司的权益的选择权。私人公司的股东将于私人公司集团的重资产物业项目组合中拥有权益,美的置业股东将于保留集团,具有增长潜力和重估机会的新型轻资产业务模式中拥有权益。

第五,由于私人公司仍将是一家私营公司,且私人公司股份预计不会再联交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建议分派项下的现金替代,将使股东灵活选择是否变现其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的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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